[震怒] 身為689....我只能說丟臉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6:35:03
如果您認為台大法律系教授的意見具一定的公信力,
那您是否願意參考一下另一名台大法律教授李茂生老師的意見?
(李老師是日本名校一橋大學博士,李是該校第一位台籍法學博士,在台大教授刑法。)
李與林兩人見解似乎有相當大的不同。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
李茂生
昨天在Taipei附近
傾接電子信件,本來不想公諸於世,但是想到或許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所以將來信內容
以及我的回答羅列如下。
*******
我是〇〇的同學,自從上了老師的課後也開始在追蹤老師的臉書動態,而觀察到現在有一
些小小心得,其中一件就是:我認為老師似乎有影響到此案的審判獨立的可能,只是可能
。我斗膽的說。
怎麼說呢?因為當初決定受命法官的時候,老師就率先在臉書上爆料該法官求學時的糗事
,接著又提出自己對該案的法律見解。那麼老師既然是該法官的指導教授,現在仍是很有
影響力的學者,難謂該法官完全沒有受老師臉書動態所發表的文字的影響。如今判決結果
在見解上也近乎老師當時的預測,那麼這個推論也似乎更有可能性。
  實際上,該法官在此案上到底有沒有受到老師臉書影響而作出判決,外人無從探究法
官的內心,所以無法證明,而且這個也不是重點。重點是,老師不都一向對社會輿論影響
審判獨立不以為然嗎?而老師這次的言行不亦是另一種影響審判獨立的作為嗎?只是兩者
間的立場和預期方向不同罷了。
************
我的回應如下:
1 若老師會影響到學生的想法的話,那麼徐自強早就是無罪或以幫助犯論罪了。關於這個
案件我還寫了一篇邏輯縝密的論文,影響力比FB更大。但是因為挑戰了釋字109,所以沒
有被採用。
2 你的態度是有所懷疑時不利於被告。這是刑法論述的大忌。
3 我不是譁衆取寵的媒體,我的言論有一定的法理依據,這就是罪刑法定主義。我在FB上
說我沒看過起訴書,僅憑媒體所揭露的訊息,我判斷這個根本就不是貪瀆案件,而僅是立
委等囂張擾民的案件,因為喬人事或契約一事根本不是立委或秘書長的法定職權。
4 至於為何洪其昌、陳水扁會被判刑,這牽涉到有些法官並不尊重以往法院的見解,或受
到某些政客、媒體的影響,這不是我的專長,所以我不論述。但是在林益世的案子,三位
合議庭的法官,其法學素養以及不畏強權的名聲是法界眾所皆知,在不受政客、媒體影響
下,其依從法律解釋做出與我相同的判斷一事,本來就是可以預見。
5 法律首重預測可能性,如果符合法理,有學養的法律人應該都會做出同樣的判斷。也只
有一些沒有節操的司法官或沒有素養的民眾,才會做出無法以法理來做同樣推理的判斷。
***************
我最終的感想是,活在臺灣真的好辛苦。
李茂生
18 小時前在Taipei附近
真的是受夠了。不要再寫信來騷擾我了。
1 014不是一審沒罪,他是有罪,而且也有被判刑。
2 014不是不成立瀆職罪,刑法第134條是刑法分則第四章瀆職罪章的最後一條,學名是不
純正瀆職罪。
3 法官仍舊認為014是貪官,只不過其行為並未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特別法)的規定而已
,所以只好用普通刑法的瀆職罪予以治罪。
李老師認定台北地院的判決很合理,也沒有輕判或是法律適用錯誤的問題,
當然他或許沒有投書蘋果來讓他的見解為更多人所見到,
但他這段留言或許也可以道盡一切吧...
"在姓紀的被人肉搜索出來,然後鄉民集體憤慨的時候,我似乎應該低調一點。免得被颱風
尾掃到。斷尾求生是人的本性啊。"
李茂生的主張傾向廢死,個人不盡贊同,但是如果你有上過他的課或是聽過他的演講,
你可以感受到在他瘋瘋顛顛的外在表現之下,藏的是對這個社會無比的熱情與關懷,
他不投書可能是不願意譁眾取寵,也或許是在這種社會氛圍之下不想惹禍上身。
(不過我得說,李的見解就算投書蘋果也不會登的。)
對了,其實李的留言隱約也可以看出對洪其昌、扁案判決的批判,
應該是較偏向支持法定職權說。
如果你能接受林鈺雄老師的見解,那是否也聽聽看李茂生老師怎麼看呢?
李茂生的政治立場是偏藍偏綠老實說不明顯,李自己是說自己非藍非綠,
個人的觀察是中立但應該不算偏藍。
李跟林兩位老師課都上得很好,也都很幽默,
李比較隨興的,林則是固定模式課間講個笑話,都是很受歡迎的老師,
他們的見解都有其道理,誰對誰錯就交給板友自己判斷吧。
作者: zxcvbbb ( )   2013-05-04 16:38:00
XDDDD教法律的知道黨證的效用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5-04 16:40:00
反正無腦的蠢蛋也只會在他的留言留那幾種關鍵字... 李老師應該看開了吧... 還會用日文搞笑咧 XD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6:41:00
酸黨政就Low了證
作者: apaapa (阿帕)   2013-05-04 16:45:00
常在政黑出沒的那群NPC什麼時候high過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5-04 17:01:00
張花冠揮舞著DPP黨證表示:你看看你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5-04 17:02:00
不過你看那個學生的信,就知道台灣學法素質。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5-04 17:03:00
不問法條,先安你一個老師影響法官判決的大帽,可悲阿XD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7:04:00
那個學生不及格 難怪老師會氣成那樣 刑法第一堂就教你罪刑法定跟無罪推定 結果居然還能連結因為是老師學生所以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7:05:00
見解受老師影響 這不是在污辱該法官沒有自我判斷能力嗎邏輯那麼糟糕 建議轉系去念那些教授會叫你上街抗議的系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3-05-04 17:06:00
看來很多人再騷擾他 哈哈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5-04 17:08:00
我們從假掰的社會進入到一個雞掰的社會了 網路 感謝你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5-04 17:08:00
吱吱的行為模式不意外啊...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3-05-04 17:08:00
八成接到一堆辱罵的發言了吧XD所以說顏色不對的結果就是這樣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7:09:00
其實這些人很奇怪 李老師在批判扁案關於實質影響力見解就會挺 結果這次林益世判決出來反而就不挺了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5-04 17:10:00
啊就顏色很重要啊...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3-05-04 17:10:00
就這些人顏色至上根本沒一貫道理嘛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5-04 17:10:00
我的刑訴教授同時也有在教授刑法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7:10:00
所以德州的刑訴老師是誰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5-04 17:11:00
所以林鈺雄教授的刑事法學素養絕對是執牛耳的地位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7:11:00
其實我也對實質影響力說有點感冒 應該在法定職權說下去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7:12:00
論述龍潭案可能會更符合實務一貫的見解 也省去這些爭議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5-04 17:15:00
李教授一定很幹,014出事又不是他出事,他也不是法官阿
作者: ufo15526368   2013-05-04 17:37:00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05-04 18:14:00
....法律教授是用法域來分專長 行政法 刑法 民法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05-04 18:15:00
領域更大一點就是公法和私法 能教刑訴也能教刑法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8:43:00
學佛哥不要出來亂了...沒辦法法駁李老師的見解就開始扯這些支微末節了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5-04 18:45:00
鄭逸哲老師有教人過河拆橋 出賣朋友嗎?沒有吧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5-04 18:46:00
況且在台大 確實民法 民訴 刑法 刑訴老師都分得滿清楚的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04 19:54:00
鄭逸哲不是刑法的嗎 還是以前有專攻過刑訴?
作者: sinechen (今夜不是上弦月)   2013-05-04 20:01:00
我只知道刑法課啦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05-04 21:32:00
誰扯枝微末節?你開頭料這一句否定林老師刑法的能力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05-04 21:33:00
怎麼不講了?還是看到見解不同就開始帶有色眼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5-04 21:34:00
有沒有只有林老師講的話可以聽的八卦?法院有合議庭是怎麼回事又要變不知道了嗎?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3-05-04 21:35:00
看反核不就知道,林專家背離他們就去找個陳專家反正就是跟他們站同一邊的才對就是
作者: KevinLiou   2013-05-04 22:14:00
洗澡的確能教刑法 也有書 但是比起來還是禮貌更有力
作者: KevinLiou   2013-05-04 22:15:00
話說德州該不會是北大的吧... ==我刑法刑訴都是吳景芳(暈)
作者: fox999 (fox)   2013-05-04 22:17:00
你知道林師在政大教刑法嗎?
作者: KevinLiou   2013-05-04 22:19:00
但禮貌在實體法的確更大牌一些 (雖然刑總理論非通說)
作者: fox999 (fox)   2013-05-04 22:21:00
李師沒聽過課不知道 刑法還是林跟甘比較大宗吧XD
作者: KevinLiou   2013-05-04 22:23:00
跟老甘比不敢說 老甘輩分太大 洗澡在台大還不能教大學部刑法呢
作者: KevinLiou   2013-05-04 22:24:00
以罪刑法定主義來說 我也認為法定職權說比較正確如此就要回頭去檢討扁案的相關判決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3-05-04 22:25:00
喔喔 我指的是已經走了那位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5-04 22:27:00
林山田教授已經逝世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3-05-04 22:28:00
但現今打滾的大多都是看林師書長大的吧 誰不是抱著黑白書XD
作者: KevinLiou   2013-05-04 22:35:00
可惜黑白書已經絕響了 QQ 而且現在刑總也沒有這等級的洗澡寫了一本見解接近的書,頗可參考就是了
作者: KevinLiou   2013-05-04 22:36:00
至於刑分的話 最近盧媽的書似乎比較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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