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DragonQuest大的說法。
這樣說吧,不是不該反對,而是反對意見在時間上給人一種完全混亂的感覺。如果
行政部門提出這個法案的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或者是行政院逕行以行政命令來施
行此一作法。目前看到很多的抗議意見都是成立的。
但問題是現在根本還沒到這個程序,至多是行政部門開始擬出草案,扔出一些風向
來試探社會能夠接受怎麼樣的看法。社會可以反應不能接受某些作法,要求完成的草
案不應包含這些作為;但是與直接反對、認為不該擬定任何的管理辦法,是完全不同
的兩件事。
用個比喻來說,就是廚師還在那邊擬定菜單,客人就先嫌菜色不好在翻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