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顏清標能否參選 各界見解不同

作者: lolance (沉澱)   2013-06-03 06:58:01
顏清標能否參選 各界見解不同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劉時均/台北報導】2013.06.03 04:53 am
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法案,前立委顏清標可望獲釋,但是否可再參選公職?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昨天表示,選罷法規定曾犯貪汙罪、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但除罪後另牽涉犯罪紀錄是否一併消除,涉及會計法修法、刑法施行法的解釋,會請法務
部等單位,就偵查中、起訴審判中、判決確定執行中、已執行完畢等四種情形,分別作出
認定及說明理由。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昨天也說,「中選會介入查證的時間點還早,要等到登記參選時,才
會向相關機關查證個案是否有不得參選的消極資格」;唯一可確定的是,根據大法官解釋
,顏清標職缺因已補選完畢,「已無恢復原職務的可能」。
顏清標因涉酒帳案被判三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定讞,立委職務也遭解職,目前在台
中監獄服刑;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修法,讓民代與學者報支經費有條件除罪
;但對於顏清標能否再參選公職,各界有不看法。
法界人士認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而侵占相關經費者不在除罪範圍,喝花酒入監的
顏清標,「能不能出獄還是未知數」。
律師謝岳龍指出,如果顏清標是用特別費來幫助家境清貧的民眾,因對方沒辦法提出發票
,顏以酒店發票核銷,或許在除罪範圍;顏清標被控明知酒店發票不能核銷還以特別費報
支,是否適用除罪條款仍有疑義。
謝岳龍表示,即使顏清標能除罪,但因貪汙罪被判刑確定且褫奪公權,判決效力仍在;修
法讓他不用服刑,並沒有因此否定他之前的犯罪,「否則每人都能聲請冤獄國賠了」。既
然罪、刑仍在,換句話說,依照選罷法規定,顏清標仍不得參選公職。
陳姓檢察官指出,顏清標喝花酒報公帳被依貪汙罪判刑確定,是意圖為自己不法利益,是
否列在除罪範圍仍有探討空間;如果適用除罪條款加上溯及既往,等於顏之前的行為不構
成犯罪,可免除刑責,「所以參與選舉應該是沒有問題」,但難免會被認為是替在監的顏
清標量身打造。
【2013/06/0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39060.shtml#ixzz2V6PvRjOy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3-06-03 08:42:00
我想應該是走張榮味模式了,交棒給兒子選,自己退身幕後張榮味後來也沒有再自己選了,就都交給女兒張嘉郡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6-03 09:48:00
如果有機會可以父子都選立委反正沒損失,不然顏二世接台中王,顏董續做立委。這樣也行。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3-06-03 14:07:00
國民黨 = 黑道治國
作者: KevinLiou   2013-06-03 16:17:00
這謝岳龍道長,見解不對吧,,陳姓檢察官的見解比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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