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公民課要再修一次喔 ^^
現行的台灣的民主體制
其根源不是來自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其根源正是來自民眾對政府跟當權者的人性的不信任
因此才會搞實質三權分立
讓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監控
當行政權者犯法濫權時 由司法院制裁
當立法院委員犯法貪污時 也由司法院制裁
立法院有權質詢行政院
司法院院長由行政最高首長總統提名 後由立院投票同意 方能任命之
也就是由行政跟立法體制負責監視司法院
防止司法院濫權
這套看起來很費功的體制
正是人類幾千年來學會的智慧
那就是 不要相信英雄皇帝會為人民著想
要知道 英雄皇帝也是人 是人就有貪念
要他為你著想
不如想出辦法來制衡他們比較實在
民主法治也許很浪費時間 動作超慢
但至少少犯錯
這套體制也就被用到今天
人民本來就不該相信政府的管理者是沒有貪念的
就是因為不相信
所以體制才很重要
就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