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真相?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41:01
這件事,
我覺得沒什麼民粹不理性可言
一。
首先,一碼歸一碼,洪的死,
最後會有罪的就是戒謢士陳某
判個幾年。滅証的主任,判個
幾年。范陳江等人,說實在即
使公報私仇或施壓,也很難有
具體法律責任。畢竟,洪違規
在先,按規定是可處悔過(禁壁)
處罰。頂多追究士評會流程問
題,但若沒偽造文書,那也罰
不到。
但這合理結果,民眾會接受嗎?
二。
所以,能幫洪報仇的唯一方式
就是踢爆軍中黑幕(高利貸性招
貸收賄賂車廠洗錢賣假),把跟
范左憲有關的人等一口氣抄掉
,把269和584旅尾大不掉的一
干泡泡星星廢物士官全拔掉。
(免退休金和退休俸,
能關幾個關幾個)
電視台和輿論也是往這方向走,
因為縱然大家不滿,但洪案真
相根本早就出來了!所有的幫
凶,要真的被定罪的機會不高!
因此,不要再說電視台亂爆料
了,他們明明才是這場良民和
狗軍戰爭中的指引明路真英雄阿!
驊神!驊神! 讚! 哈哈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42:00
范陳江當然有法律責任 違規施壓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43:00
綿流篇op當妳講出人民會接受嗎這句話 就已經跟妳前提衝突_____打錯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44:00
民粹就等同於以人民意見為主來評論時事
作者: tsgd   2013-07-21 23:44:00
公文跑這麼快 當然不是偽造,可違反標準流程 也跑不了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44:00
施壓沒錯阿? 洪犯錯在先,范江可辯說是為了軍紀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45:00
以基本角度來講 帶智慧型手機不該進緊閉 這是確定的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46:00
我定義的民粹是那種 不理性的那種喇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46:00
所以再怎麼說 洪有錯 但是士官長的處置也是問題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46:00
違規施壓讓他沒有充分體檢就講不通了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48:00
他有體檢,只是被加速,若沒違造文書,關,是必然的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49:00
這件事情沒有那種差別 但是偏偏有人願意扯到那 哀社會亂.很多體檢的資料一天內應該是跑不出來的 除非是全部都在趕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0:00
難說 如果我是律師 我就會主打他的體能狀況根本不適合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50:00
這一個人的 也許可以(不確定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50:00
扯609 689 的頗神奇 我個人直接忽略。。。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51:00
813沒說不適合阿,這部份范也沒牽涉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52:00
813的報告若沒違造,關洪就沒違法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3:00
新聞不是說 原來要花整天去做身心狀態檢查報告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4:00
結果因為范施壓 幾個鐘頭就過關了 ? 還是我記錯?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54:00
不用,頂多三小時 別聽新聞講 那檢查我做過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55:00
出報告要一周,只是被一天拿到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55:00
主要應該在報告預計多久會出來 他是多久拿到的吧///這就可議了 因為報告也許需要時間多作一些檢查 而跳過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6:00
對啊 我要是律師就會打這點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56:00
導致報告不能完全的表示該生的身心狀態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57:00
證據力就完美的消弱了=..=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57:00
就走特權插隊阿 但這種事,也沒違什麼法吧?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58:00
因為時間變少 代表這可能沒檢查完善 這就消弱了證據力道不管最終的報告是否跟此篇一樣 這已經不可論了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1 23:59:00
打這點定不了范的罪阿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1 23:59:00
所以當被告無法證明此篇報告代表洪生可以進緊閉的條件下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9:00
這我不知道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2 00:00:00
就表示士官長差不多會因此受到罪罰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2 00:00:00
太亂了,反正 現在就是地圖砲時代,轟就對了,轟到一個賺一個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2 00:01:00
因為不能確定他是在"身心"許可的前提下 所以近緊閉的條件應該會被推翻 也就是被告應該可以打這點賺積分XDD
作者: tsgd   2013-07-22 00:01:00
那過失致死算誰的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2 00:03:00
我覺得很難啦,人都死了,都是由他人拼湊,唉唉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2 00:04:00
所有罪,戒謢士吞阿,除非他咬出有人指使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2 00:04:00
那個應該講說 是用刑法來定罪的話 軍刑法我都不怎麼熟理論推導還可以(非本科
作者: tsgd   2013-07-22 00:05:00
如果只有一個交代 那可是船過水無痕 總之戒護士在出人命那刻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2 00:05:00
畢竟他是軍人 應該要用軍法來處置 至於地檢介入 我覺得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2 00:07:00
地檢鬥不過君檢的 喝喝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2 00:08:00
應該講 地檢沒有資格審理此案 因為原告是軍人 就這樣現役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3-07-22 00:10:00
所以馬才會說不會有第三方。。然後被轟
作者: jeff4954 (ggg)   2013-07-22 00:14:00
因為馬英九就只會照法律行事 所以被批很軟不是沒原因的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2 06:03:00
能不照法律行事嗎?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3-07-22 06:28:00
還是會有連帶責任, 文件經過有蓋章的都會有責任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3-07-22 06:29:00
如果最後證明洪被關禁閉確有不當的話, 處分是一定的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3-07-22 06:30:00
但業務過失殺人大概就戒護士幾個要擔吧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2 08:41:00
現在是要玩一罪一罰還是多罪一罰?這很重要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2 08:42:00
其實如果同等問題出在鄉民身上,我想幾乎全部都只會想要自己多罪一罰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2 08:43:00
因為可以找一個最重的自首然後量刑低於較輕的罪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2 08:44:00
但是現在鄉民嘴砲像是一罪一罰,罰到整個政府都要負責一件案的所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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