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
我覺得沒什麼民粹不理性可言
一。
首先,一碼歸一碼,洪的死,
最後會有罪的就是戒謢士陳某
判個幾年。滅証的主任,判個
幾年。范陳江等人,說實在即
使公報私仇或施壓,也很難有
具體法律責任。畢竟,洪違規
在先,按規定是可處悔過(禁壁)
處罰。頂多追究士評會流程問
題,但若沒偽造文書,那也罰
不到。
但這合理結果,民眾會接受嗎?
二。
所以,能幫洪報仇的唯一方式
就是踢爆軍中黑幕(高利貸性招
貸收賄賂車廠洗錢賣假),把跟
范左憲有關的人等一口氣抄掉
,把269和584旅尾大不掉的一
干泡泡星星廢物士官全拔掉。
(免退休金和退休俸,
能關幾個關幾個)
電視台和輿論也是往這方向走,
因為縱然大家不滿,但洪案真
相根本早就出來了!所有的幫
凶,要真的被定罪的機會不高!
因此,不要再說電視台亂爆料
了,他們明明才是這場良民和
狗軍戰爭中的指引明路真英雄阿!
驊神!驊神! 讚! 哈哈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42:00范陳江當然有法律責任 違規施壓
綿流篇op當妳講出人民會接受嗎這句話 就已經跟妳前提衝突_____打錯
作者:
tsgd 2013-07-21 23:44:00公文跑這麼快 當然不是偽造,可違反標準流程 也跑不了
以基本角度來講 帶智慧型手機不該進緊閉 這是確定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46:00違規施壓讓他沒有充分體檢就講不通了
這件事情沒有那種差別 但是偏偏有人願意扯到那 哀社會亂.很多體檢的資料一天內應該是跑不出來的 除非是全部都在趕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0:00難說 如果我是律師 我就會主打他的體能狀況根本不適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3:00新聞不是說 原來要花整天去做身心狀態檢查報告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4:00結果因為范施壓 幾個鐘頭就過關了 ? 還是我記錯?
主要應該在報告預計多久會出來 他是多久拿到的吧///這就可議了 因為報告也許需要時間多作一些檢查 而跳過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6:00對啊 我要是律師就會打這點
因為時間變少 代表這可能沒檢查完善 這就消弱了證據力道不管最終的報告是否跟此篇一樣 這已經不可論了
所以當被告無法證明此篇報告代表洪生可以進緊閉的條件下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3:59:00這我不知道
太亂了,反正 現在就是地圖砲時代,轟就對了,轟到一個賺一個
因為不能確定他是在"身心"許可的前提下 所以近緊閉的條件應該會被推翻 也就是被告應該可以打這點賺積分XDD
作者:
tsgd 2013-07-22 00:01:00那過失致死算誰的
那個應該講說 是用刑法來定罪的話 軍刑法我都不怎麼熟理論推導還可以(非本科
作者:
tsgd 2013-07-22 00:05:00如果只有一個交代 那可是船過水無痕 總之戒護士在出人命那刻
畢竟他是軍人 應該要用軍法來處置 至於地檢介入 我覺得
應該講 地檢沒有資格審理此案 因為原告是軍人 就這樣現役
因為馬英九就只會照法律行事 所以被批很軟不是沒原因的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2 06:03:00能不照法律行事嗎?
如果最後證明洪被關禁閉確有不當的話, 處分是一定的
其實如果同等問題出在鄉民身上,我想幾乎全部都只會想要自己多罪一罰
但是現在鄉民嘴砲像是一罪一罰,罰到整個政府都要負責一件案的所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