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45570.shtml
洪仲丘案 「指向1人涉凌虐致死」
最高軍檢署檢察長曹金生指出,被聲押的劉延俊涉嫌違反刑
法第一百卅四條、三百零二條,以職權妨礙自由,還有陸海
空軍刑法第四十五條二項未依法定程序處分部屬罪嫌 。
洪仲丘枉死案在桃園地檢署加入偵辦後,案情如雪球般愈滾
愈大,曹金生昨晚為偵辦方向定調,強調證據顯示,此案不
是「集體虐殺」,目前指向禁閉室士官陳毅勳「一人涉凌虐
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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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就幾個方向而已,
1.洪仲丘被關禁閉的程序有無違法。
2.禁閉室操課有無違法。
3.急救有無疏失。
一、誰希望(要、想)洪仲丘在禁閉室被操死?
我想,這點不論是送洪仲丘去禁閉的士官長、連上長官、副旅長等
,還是戒護士陳毅勳,都不想讓洪仲丘死在禁閉室,甚至是洪本人
恐怕也沒想過自己進去禁閉室後,再也出不來。
連救護車急救時要鳴笛,都怕引記者注意,這樣的單位會希望禁閉
死人?這不合邏輯。
二、誰跟洪仲丘的死最有直接關係?
送洪關禁閉的各級長官不要說合法、合規定,就算是非法好了,但
關禁閉等於死,我想這邏輯也不通。
即便是傳聞與洪有嫌隙的上士范佐憲,最多就是想玩玩洪,讓他在
退伍前,在禁閉室被操個半死,不能爽到退,范應也沒想過事情會
出那麼大,洪就這樣被操死,退一萬步來說,就算范與洪苦大仇深
、要殺人滅口,也不是用「關禁閉」這招,除非,范能確定洪仲丘
進禁閉室必死,但這可能嗎?
最後,真正在操洪仲丘的戒護士陳毅勳,我想他才是洪被操死的主
要因素。但他跟洪有仇要操死他嗎?應該也不可能,還是被范佐憲
收買,要買洪的人命?這也不可能,身為戒護士,操死洪,如何卸
責?跟同歸於盡沒兩樣,這樣陳要收的不只是殺人費,還要加上安
家費了。
三、最後結果預測。
1.送洪去禁閉的各級長官,就是看有沒有依照規定讓洪去關禁閉,
有?就沒事;沒有?就是可能犯了新聞中提到的「職權妨害自由
」、「陸海空軍刑法 第45條 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
懲罰者」,能不能成,不知道,但不會是「長官凌虐部屬致死」
這條罪。
罪即便能成立,可能是一年以下的輕罪,甚至還可以罰金解決。
2.戒護士陳毅勳,我想是洪致死的主因,罪也應該是最重的,除非
陳毅勳有證據證明,其係受到洪的各級長官威逼脅迫,才操死洪
的,否則,這條罪應該跑不掉。
話說陳的罪最重,但我想陳亦非存心、有意操死洪,或是聽命其
他長官要操死洪,身為戒護士,總不能不操這些進禁閉室的阿兵
,讓他們過得比在部隊操課、站哨、做業務爽吧?操過那麼多人
,裝死還是真不行,拿捏不好,就會過度,加上洪本身又胖,一
進禁閉室就被操,就受不了了。
若陳真是無心、過失,有新聞也提到,曾有判例,只是以業務過
失致死來判,判個一年兩個月,還緩刑兩年,連牢都不用坐。
不過這件事現在弄得大家那麼嗨,高潮迭起,若真的依法來判,恐
怕結果讓這些那麼嗨的人無法宣洩,幸好台灣代有新聞出,一代新
聞換舊聞,很快大家就能又換別的新聞來嗨了,這件事若能炒得比
菲律賓殺我國漁民的事情還久,就算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