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到現在大家都知道軍方隱瞞了若干事實,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
想要短時間內改變甚至查出真相也沒這麼容易,畢竟在軍中算軍法
民間的司法制度是不能進去軍隊中的.
現在的情形就是應該要去增修一些軍法的條文
而不是運用民粹去逼民間司法進去軍隊中,這跟以前抗日跟國共內戰
的時候有心人士滲透到學生跟民間族群去煽動一樣
結果很自然的,本來要在爭取時間對抗日本的被這些人一搞共匪也沒的打
國內軍隊還沒裝備完畢就倉促去打日本了,結果大家都知道
再來國共內戰也一樣,也是被有心人士在基層煽動,下場也是大家都知道
才幾十年前的教訓大家都忘光光了,縱容這些少數份子煽弄議題
事情已經發生也無法挽救了,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把禁閉相關軍法的條規在修訂一次
避免悲劇再發生,而不是整天像無頭蒼蠅似的去要真相
請問真相用遊行用吵的就能吵出來嗎?用點腦子好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