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幾點我倒是想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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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真的比較有經驗吧
就算是綠色或藍色外圍組織,就表示他們的主張是錯的嗎?
或者就表示掌握國家權力的人是對的嗎?
未必吧,不是應該具體地去看那些民眾的狀況、他們的訴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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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叫做「惡人也有三分理」,只要你站在特定立場,一定也可以找到特定理由
來支持你、讓你顯得有道理。更多的時候,問題不在於誰對誰錯,而是這到底是因為
原先就有這樣的信念因此自然而然地反對、還是為反對才找一些理由和信念來背書?
這才是問題的所在。
政治和政黨化是兩件事,很多人都刻意混淆這兩者。裡面的差距有時候很細微,或
者這樣說吧,反對政府是一回事,反對現在的政府,那是另外一回事。台灣的「社會
運動」最會讓人懷疑的地方便在於(至少對藍營來說),許多人只有在特定政黨執政
的時候,才會出來打著正義的口號來反對。我們不能否認有不少社會運動者其實長期
投入、跨越了政黨輪替的時期;不過,嗯,只要持平的觀察,你也沒辦法不承認,同
樣的議題在藍綠執政的時期,抗議的力道是差很多的。
我有個常講的例子,是我過去在網路上和野草莓筆戰時候的事情。野草莓反對《集
會遊行法》、指控禁制區該廢除(或者縮減)。但是當我提醒他們,在2002年時民進
黨執政時由民進黨立委主導了修法,擴大了禁制區的範圍(比如說增加正副總統官邸
為禁制區,嗯,意思就是不可打擾我們的阿扁),不過這件事情,在野草莓的論述中
,從來都不願意去提,甚至還和民進黨玩一搭一唱的把戲:
http://action1106.blogspot.tw/2008/11/blog-post_24.html
在蔡英文上香後,野草莓出示一紙「人權永久保固書」,請蔡英文代表
民進黨,為過去八年執政期間,對於人權保障推動不力,及侵害人權的
政策道歉(例如樂生拆遷、新移民政策……),以及執政時未能致力推
動修改集會遊行法,向大眾道歉。對此,蔡英文道歉說,民進黨執政期
間,對於修改集會遊行法的推動確實是有所忽略。但學生卻質疑,如此
委婉的一句「忽略」,掩蓋了民進黨其實是「阻擋」修法的事實。但學
生還是期待,蔡英文能將今日針對集遊法的道歉,儘速在修法程序上有
所行動,化作社會大眾的實質利益。
這則報導我每看一次就苦笑一次,2002年都修過法了兩邊還能睜眼說瞎話到這地步
?!但是也就是因為這種實際的作為,所以那種藍綠的色彩才會被附身其上。當然,
如果願意回到2002年現場,你就更會發現當時修法根本沒有引起啥「威權再臨」的疑
懼。
像在這個例子中,很多人反對的不盡然是政府,而是國民黨政府。但是很多人不會
去談這背後的理由。
關鍵其實在於2008年前後國民黨在立委、總統的選舉上全面大勝。國民黨在立委席
次上暴增回絕對多數、馬英九也以壓倒性的票數打敗謝長廷。這使得綠營支持者深受
打擊,並且有種局勢回到解嚴前後的想像。這種想像促成了「八年空白」,思考的參
照體系直接跳回了1987年。野草莓、大埔、文林苑、反壟斷這些事件,可以看到那種
「威權」、「戒嚴」詞彙的充斥,野草莓甚至明目張膽地模仿1990年的野百合。在這
個意義上,這些運動不是一種前瞻性的改革,而是一種懷舊的抗爭。
也就因此這些運動很容易被抹綠,因為他們只屬於特定的一群人。抗爭的核心並不
是某種社會權、公民權的深化,而是要滿足那種「對抗權威體制」的鄉愁想像。相對
地,運動背後的人權、權利理論反思,就顯得相當粗糙與薄弱。大埔事件一開始喊的
口號是「農地農用」,迄今這說詞卻很輕易地就被拋棄,特別是最後四戶裡有三戶不
是在務農的時候。--但是抗爭依舊持續。
以前有本書叫做「反核是為了反獨裁」,當這位作者當上政府官員,被人質疑為什
麼在執行當時核四續建的政策時,他的回答基本上是:因為現在不是獨裁政權了,所
以也不一定要反核。同理,現在很多的社會運動,也就是那種「反對是為了反獨裁」
式的再現。這些運動為什麼如此輕易就被抹綠,便是因為這個深層的結構因素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