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華納提版權警告「你敢有聽着咱的歌」下架

作者: ufo15526368   2013-08-16 20:23:14
本來智財法 就是某程度(部份)的變相惡法
阻止人類進步
而且華納這麼大間的公司恐怕也不是一個小醫師能夠對抗的
這改版音樂 弄在造勢場合
太顯眼了
難怪會被抗議
反正法律部分人創造 壓榨部分人
法律只為金字塔的人服務
尤其是政治
算是變相的秋後算帳??
柯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8-16 20:26:00
是啊是啊 創作者心血被剽竊死好嗎?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3-08-16 20:27:00
你這樣說反而更抹殺創作人的生計,如果創作人的東西都被別人任意剽竊,而得不到報酬,這樣還有誰會創作?別忘了,華納背後代表的不是財團,而是ㄧ位位創作者的辛苦結晶
作者: ct13723 (獨孤求敗)   2013-08-16 20:27:00
說你惡法就惡法
作者: chrisstar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   2013-08-16 20:30:00
偷別人心血還真是大言不慚,難怪台灣搞文創只是笑話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3-08-16 20:30:00
何況ㄧ首歌的使用權其實不難談,也要不了多少,我相信以那群剽竊者的身分和財力,事先和華納溝通,也不會被警告下架,甚至發行單曲都有可能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8-16 20:35:00
看看橙果當初花果山是怎麼批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36:00
從理想來看智財權是鼓勵創作 但實際上智財權被用來惡性競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37:00
爭 對真正創作發明者的保障有限可是反過來說 就算全廢智財權 也只是對創作者有害 這個問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8-16 20:37:00
智財權不保護[概念] 所以還好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38:00
題非常難以解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8-16 20:38:00
應該說是著作權法 我老是誤用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3-08-16 20:39:00
本例應不屬於惡性競爭範疇,純粹是剽竊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8-16 20:39:00
原作者幹得好。這首歌不授權真好,被用的人搞成這樣我都覺得這歌噁心起來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40:00
本例也不是剽竊 1985這群人沒有把別人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41:00
是FAIR USE的問題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42:00
也就是非營利的社會運動利用他人的著作物 是否應取得授權許多人認為不營利就屬FAIR USE無須授權 但法律上不是如此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57:00
另外再補一點 華納不是原作者 而且就算"原作者"同意但華納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6 20:58:00
(權利擁有者)不准 原作者的意見也沒有效力
作者: INIP (忙人無是非)   2013-08-16 21:28:00
這世界越來越沒有是非了...瞟竊他人創作還可以這麼大聲?
作者: askemm   2013-08-16 21:41:00
連依法行政真的好嗎都敢講惹,何況不過是沒拿授權就作而已
作者: jaienhung (吉諾比利)   2013-08-16 21:47:00
依法行政嗆說惡法 方便行事又嗆專斷獨行 話都給你們說!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13-08-16 21:59:00
落伍的想法
作者: blus1986 (1986)   2013-08-16 22:44:00
深藍團體不意外
作者: askemm   2013-08-16 22:46:00
崩到吱會不意外崩潰惹。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3-08-16 22:52:00
崩吱~崩吱~跳針~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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