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常看到一堆人打著"人權"大旗,卻是行反民主之事
就突然想到了一部諷刺作品「星鑑戰將」
裡面對於國家公民的資格取得,並不是像台灣般年紀到了就當然取得
而是透過服役或是奉獻給國家的方式後,才取得作為「公民」的資格
這可以解釋為說,當一個人民願意認同並對於國家有所奉獻時
這樣的人才夠成為國家的一份子,並有能力共同保衛國家及共同價值
(當然,剩下的非公民有沒繳稅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說未來有機會修憲的話,台灣改採取這樣的制度不知可行與否
除了基本人權當然受保障外,其他公民政治權利必須服役退伍後取得
這邊的服役則是不分男女,可以是兵役或是社會役,總之一定要投入奉獻給國家
不知道大家對這點子有何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