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覺得抑制校園霸凌才是重點,很多老師的心態就跟公務員一樣,
反正做好該做的事就好,到時安全下莊領月退,18%,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也難怪老師,校方對於校園霸凌處理一直趨於消極,
甚至講白點,以現有情況下,改善校園霸凌並非他們的義務,你想他們會認真嗎?
班上有同學被欺負了,老師學校要罰人,還是輕描淡寫帶過都可以,
特別是一些老師不疼,同學不愛的學生,被霸凌了老師多會選擇睜隻眼閉隻眼,
除非出了人命或是什麼重傷害之類,反正大不了叫被欺負的同學轉學而已,
個人是建議要嘛就是針對校園霸凌的改善納入評比,其次便是建立列管制度,
從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將霸凌情結嚴重的學生造冊列管,
且需定期到警局報到接受矯正教育...證明行為明顯改善者,則取消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