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3-09-13 16:45:00今天假設某黨的不分區立委
因故被中選會註銷立委資格
但是黨籍一直都在
那麼 該黨的不分區立委缺
應該就是下一順位的去補不是嗎?
還是說 沒脫黨 中選會的註銷就是無效的?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9-13 16:45:00這個也是問題,法律面上怎麼解釋呢?總覺得這假處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惹出更多問題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3-09-13 16:46:00所以就是還有得玩啊,老王黨籍還在,立法院又何必註銷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13 16:46:00這就是我們偉大的司法啊XDDD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3-09-13 16:47:00接下來就換成老王去行政法院申請撤銷中選會的行政處分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3-09-13 16:47:00然後立院還沒弄好註銷,刀下留人了?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3 16:48:00法官在打保守牌 黨籍我們再討論 行政處分已經做了 駁回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3-09-13 16:48:00現在這個前提不存在,那行政處分有被撤銷的可能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3 16:49:00還是你認為中選會或國民黨會挺老王主動撤銷前次公文?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3 16:54:00贏了喔,假處份成立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