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是國民黨黨內的事務,就算主席嫌對方上廁所尿不準,
所以要內部集體暴力撤銷黨籍,那也是他們自家人的事情。
如何處理黨員何須外人置喙?
陳水扁回到民進黨當天,國民黨發言人有對此表示什麼嘛?
不過王金平真的很愛黨,國民黨都不要他了,
還要透過法院維持黨員身分,看來國民黨證真的很好用,捨不得放棄。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9-15 09:59:00民進黨黨證更強 跟哈利波特的隱形布一樣 到現在都沒人炮柯建銘XD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3-09-15 10:00:00馬是王的敵人 所以DPP要挺王很合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3-09-15 10:01:00且王如果真幫過柯 那麼情義上DPP也該報達王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04:00因為這個處理連帶影響到王的公職 就變成國家大事非一黨家事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05:00若今天這個處理不會影響到立院長更迭 那DPP就沒甚麼好管的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09:00DPP要批評當然是要批評的 但力道會因事件強度而不同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10:00況且這件事情 涉及總統濫用檢察機關 違法取證 造成憲政危機
作者: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3-09-15 10:11:00濫用檢察機關 違法取證 造成憲政危機←這句出現好多次了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11:00行政院長公然涉入鬥爭立法院長 DPP若不說話就失職了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3-09-15 10:12:00還在違法取證? 沒蝦但是看不見??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12:00沒辦法 因為馬做的錯事 被不斷提及很正常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13:00違法取證沒錯 李勝鋒說的
作者:
zwx (王子麵)
2013-09-15 10:14:00就是要看K黨內鬥,爽!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9-15 10:19:00有監聽票還叫違法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19:00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XDD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3-09-15 10:20:00王金平被開除,民進黨發言人原來有出來反對啊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0:00李勝鋒:合法監聽 違法取證 亦即該銷毀的監聽 不得當證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0:00取證違什麼法?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1:00隨便聽到想相信的就不用思考直接信到底啦?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2:00監聽完的錄音無原先監聽目的證據 即該銷毀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2:00但是顯然爛黨認為司法關說很正常 不用處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3:00它要拿來處理檢查官那邊的人耶 銷毀? XDDDDD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3:00要處理可以逕行處理 總統非司法機關 無權取得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4:00有人是不是誤以為這監聽公開只是為了對立法院兩個人開刀啊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4:00特偵組若認為有問題 可逕行轉由監察院接手調查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5:00剛剛才說應該銷毀 現在又說總統無權取得 XD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5:00特偵組的行為有問題 不是資料有問題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6:00黑箱辦理即可? 看來有人很愛這一味 XDDDDDDD
9/5簽結 8/31 颱風肆虐 且還未簽結前 本就不可洩密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7:00逕行轉由監察院 是合法辦裡 交由總統才是黑箱 私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7:00扯颱風是因為站不住腳了是吧 XDDDDDDDDDDDDDD
檢察官案件尚未簽結 就跑去見獵心喜的報告總統本來就是洩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28:00這司法標準又是白海豚級的大轉彎 哈哈哈哈哈~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8:00所以特偵組 和馬英九 幹了比關說更惡質的行為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29:00當然算非常惡質
8/31就洩密 當是嚴重錯誤檢察官偵查中案件 怎麼可以洩漏進度給總統?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30:00法務部長關說 檢察總長應該報告對象是1.部長2.部長的上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30:00偵結的東西叫洩密... 科科~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31:00特偵組沒有偵結 "王對曾的關說" 因為沒有這個案子存在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32:00沒有存在的案子 何來偵結?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33:00拿不存在案子的監聽資料 提供給總統 就是洩密 違法亂紀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9-15 10:33:00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所以老王啊 突然就親切起來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35:00合法監聽下意外取得的違法行政政據 本來就是有效 有人急著要滅證 看來汪柯真的是該死啊 XDDDDDDDDDD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35:00違法行政依據的合法處理方式 不是提供給總統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36:00若認為內容有問題 可以另案偵察 或逕行交由監察院總統沒有職權可以 利用司法手段處理違法的行政依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37:00監聽譯文是要公開的 結果有人就是要說[提供給總統] XDD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37:00R大,不是沒看,是根本覺得特偵組違法所以講再多也是違法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37:00監聽譯文非關調查案子 無權公開
現在的憲政制度下,沒有更好的方法我認為除非有人認為,王金平這種事可以不用處理,甚至掩蓋下來說真的,要移送曾勇夫也得有理由吧?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38:00特偵組不是為了國會自律 他的說法是為了"受關說的法務部長"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38:00沒有[非關調查案子 無權公開]這種事情 科科~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39:00王金平這種事可以不用處理,甚至掩蓋下來對連戰連勝文而言,就是不要在嫁女兒的時候爆的就好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39:00要處理到行政不法的事件時 證據還是得公開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0:00行政不法有行政不法的制度手段 主管機關不是總統府
他就算是天眼通8/1就知道這件事,他實際動作也沒作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40:00要不然誰知道曾勇夫是不是在無證據之下被黑箱做掉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0:00本篇主旨是撤銷黨員資格→不過現在撤銷黨員資格越來越難了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41:00看不出監聽/公開/向總統報告違法了哪條法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1:00根據這次民事庭的判法,政黨審黨員資格的時候就要小心了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1:00把資料交給總統才是黑箱吧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2:00把資料交給非主管機關 不是黑箱是甚麼?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42:00把一個要公開的資料 因為會辦到曾勇夫 先知會總統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42:00應該交給誰? 部長涉及關說把資料交給部長?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43:00者會 還真的是[違法濫權]啊 XDD
至於主管機關云云,有人是說應該向行政院長報告我個人認為這應該是忽略十幾年民主憲政實踐結果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9-15 10:43:00私人公司也不能開除員工 員工可以搞假處分不離職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3:00總統跟行政院長當然有分別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3:00員工可以搞假處分不離職→有人會嗆你,你有900萬嗎?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3-09-15 10:44:00我認為政治世界本來需要關說 太過清白絕對是壞事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4:00而且 這的資料叫做黑資料 不是合法取得的資料
再說了,行政院長江宜樺對這件事發表意見時好像很多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44:00偵查中的案子又不是王金平的案 哪邊違法? X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4:00關說司法是政治世界需要的嗎?哪天你的案子被王金平關說...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9-15 10:44:00張通榮.吳敦義表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45:00總統[使用資料]時 它已經公開了 哪邊[無權]? XDDDDDD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5:00式的 沒有合法程序公開的資料不就是黑資料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5:00江宜樺對這件事發表意見時,一堆人說行政院長沒資格批評
爭執種種程序問題結果輸出的結果是『王金平這種事不必處
作者:
zxcvbbb ( )
2013-09-15 10:45:00你有沒有法律觀念阿?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3-09-15 10:45:00
民意代表(立委,議員,....) 嚴格來說不算是公職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3-09-15 10:45:00我也有可能找王關說我的案子啊 雙方本來就都需要這種管道
程序正義居然是為了一個立法院長的關說大業服務,科科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6:00你看,出來囉,既然江宜樺不能評論,那為何黃要跟江報告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6:00特偵組沒有偵結王案 版主不用忽略 因為沒有王案存在
如果照了某些人所謂王柯間對話不能曝光的理由,那移送曾勇夫難道還得用『莫須有』的理由是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7:00那以後打官司,就看誰找來關說的人物比較有利就好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7:00要移送當然要用合法資料 非法資料 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47:00反正有人很努力要讓立委關說的證據石沉大海 真是用心良苦啊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8:00要訂人罪者 自己採資料過程就是個犯罪行為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48:00有監聽票 跳針王
王金平案一出,我開始對立法院乃至台灣民主的亂象釋然了因為我看到一堆人民根本很愛王金平這味的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49:00這種非法取證一出 大概可以理解為何國家法治會這麼亂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49:00不然誰都知道要搞黑事 都要找[王老先生]啊 他藍綠通吃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49:00roxinnccu,你看上面有人說也有可能找王關說司法案件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49:00問很多次了都沒回答 違法?違什麼法哪一條?這樣比較好討論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49:00沒差啦... 反正有人鐵了心要護王護到底... 科科~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0:00非監聽目的之監聽內容 沒有逕行銷毀 及是違法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0:00跳針王 都跟你說有監聽票了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5 10:50:00推roxinnccu 人民喜歡這樣 那就這樣吧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3-09-15 10:50:00是常幫六輕發爐的王老先生啦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51:00王金平案的民調,關心+沒意見的超過五成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1:00要"法"辦 請照"法"走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1:00果然是鬼扯跳針
r大想請教...監聽出另案最知名的是簽賭案對吧...那在
沒有另外分案前的資訊最後在法院攻防有沒有證據力呢?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靂醜男人)
2013-09-15 10:52:00王又沒被"法辦",是被"黨紀"開除的..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2:00那大家就當王柯從沒發生過事吧 反正五院長不能下令監聽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3-09-15 10:52:00
推拚命維護公理的死魚,其他11%的蛆在取暖,好噁,政黑果然黑。
銷毀?然後曾勇夫移送的依據是一堆空白文件是嗎?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53:00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3:00要移送曾可以 但不是由總統發動 要辦他請走合法途徑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3:00辦他就是違法 我要去找王老先生幫忙關說了 沒事別找我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4:00違法採證 vs 疑似關說 怎麼看都是違法比較可恥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4:00現在馬有用法去辦他嗎 黨發現黨員幹壞事 不能開除黨籍嗎誰要拿去配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54:00辦到涉入警方就是使用違法[黑資料] 是不是啊? XDD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5:00你傻了嗎 馬有拿法律對王提起告訴嗎 他只有開除黨籍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55:00不難啊... 所以檢方被辦了 然後證據攤出來 大家也發現了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5:00取得資料過程就是非法啊 這沒辦法讓人眼睛得閉起來不看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靂醜男人)
2013-09-15 10:56:00放心啦,馬真的照有些人講的方法作的話,一定也是被罵,而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56:00刀 哪邊非法? XDDDDDDDD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6:00取得資料非法 往後的處理就都沒有正當性了
認真說起來,要說『法律』程序有沒走完,賴素如林益世黨紀處理時,司法程序也沒走完什麼東西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靂醜男人)
2013-09-15 10:57:00且會被罵得更難聽,總統無法維護司法公正,應該立刻下台!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5 10:57:00我覺得在那邊扯什麼一切依法辦理的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7:00黨紀若有高道德性 那就先處理非法取證破壞國家倫常的行為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7:00但是這件事就是已經成真了 沒錯 法說你沒事 但黨可以開除你媽出牆 你爸不能跟他離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57:00跳針2000次非法就會變成非法的 這是花果山最愛用的方法啊
監聽票是開給 調查陳融合法官的案件根本不是王的案件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8:00要裝不知道嗎 理由是你爸沒有合法管道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5 10:58:00以後任何案子 只要沒被起訴 請保持你們一貫無所謂的態度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8:00有人對關說證據講不下去 只好一直重複喊好像比較多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58:00那當初林益世沒用貪汙起訴,是在不爽什麼
作者:
yisdl 2013-09-15 10:59:00"另案"辦理當然可以 重開監聽票 另外成案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59:00下次王跟連總統惡搞時 記得啊 他們的電話監聽不能當證據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0:59:00說錯,是貪汙判刑,不是貪汙起訴
作者: Uizmporm 2013-09-15 10:59:00
以後被監聽對象跟其他人說話,他人的話語不得採用就好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1:00:00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0:00對啊 銷毀最好 希望等你成為受害者時 你用力給他吞下去
作者:
yisdl 2013-09-15 11:01:00不用吞 希望可以另案大肆辦理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1:00開分案 證據就是剛你要說的那通電話啊 還銷毀咧辦啦 不是法送曾跟林和陳了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1:02:00所以曾跟林和陳另案處理了 這個[證據]還該銷毀??? XDD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2:00王為何去年不弄條文 因為每一條他一天要犯幾十次
(冷笑)王金平的關說那個還需要啥證據只有『要不要認為那是關說』的問題而已
現在看來有89趴的人似乎認為那不是關說good ,那顯然貪腐指數36趴云云,肯定沒錯,還低估了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3:00難怪台灣是貪腐 我周遭那些馬屁升官特快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4:00難怪我還是苦哈哈 哈哈哈
作者: Uizmporm 2013-09-15 11:04:00
現在已經是90.2%了!!!
更不可能出現要登錄關說的要求,民代一定會搓掉省得變成罪證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5 11:05:00反正大家把這案件的教訓學起來 以後只要沒定罪 就不要在那說三道四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1:05:00現在實質決定能否開除黨員與否的人叫法院,不是黨中央
這樣的答案如果是肯定的話,那如前所述,36趴肯定低估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6:00立法院長辦事不收錢 但他如果需要用錢(如給李敖200萬)
我個人對民代關說這種事痛恨厭惡到極點有我個人的原因也許大部分人沒有經驗,也沒甚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8:00王就該踢出kmt 連挺他代表他們也是同流 也該剔除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5 11:08:00我覺得不是人民接受關說 而是因為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1:08:00哪天王堡壘在判決前幾天,打電話善意提醒林益世的案子也不要太意外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09:00我說一個給rox大聽 我姑丈每次都說狗民黨就只會關說甚麼都是外省人當 結果 他女兒想到好的銀行 他也去找關說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5 11:09:00我有一個疑問 那些說監聽譯文不能外流的 那要移送曾勇夫到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1:10:00這就是台灣 我討厭(別人)關說 但我有需要(幫我)關心!!!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5 11:10:00監察院不就啥證據都不能提供?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1:10:00沒錯,viery說的那樣就表示移了也白移阿,因為違法
如果硬要分的話,『人事』關說多少還有一點點點的,介
紹人人事保證的感覺,這有點在賣面子保證被推薦人的味道雖然還是很討厭,但就還講的出點道理;對『事件』關說就完全想不到理由,只有捷徑特權的可能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3-09-15 11:16:00撕髮眾人騎 好不快樂
作者: doala 2013-09-15 11:18:00
人人有份,大家一起來和稀泥
今天跟王金平關係好的人就有辦法在官司勝訴或不起訴這還叫什麼狗屁憲政 民進黨乾脆改成籌安會勸王金平登基當皇帝算了
主要是現在有那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制度,也如法官所說其實用的很廣
我個人是覺得政黨跟黨員之間的關係也用這個很好笑而已要覺得自己跟政黨路線不合,退黨就行了打啥官司
當年宋楚瑜多氣派對吧,自己出走還搞掛國民黨政治問題司法解決,司法問題又想政治解決科科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9-15 11:25:00大概覺得該滾蛋的是馬吧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3-09-15 11:36:00嗯嗯 我也是這麼想
作者:
gll (手還真他媽的機歪~~)
2013-09-15 12:08:00如果他是只是一般黨員誰理他 但他是立法院長 經過立法院所有委
作者:
gll (手還真他媽的機歪~~)
2013-09-15 12:09:00員投票而來 為啥不能置喙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2:34:009.2%的逆襲
作者:
witnessg (超認真鄉民設計師0'_'0)
2013-09-15 12:49:00總統 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
作者:
witnessg (超認真鄉民設計師0'_'0)
2013-09-15 12:50:00在野黨有監督的義務義務義務義務義務義務義務義務義務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3:53:00阿扁殷鑑不遠 自己看看18%總統是怎麼讓民進黨之後慘輸的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3:55:00現在大家真的都有新九二共識了 你要繼續9.2%下去沒意見 臉皮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3:56:00記得好好保養一下就好 也沒甚麼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13:002012投票當時,馬的滿意度和支持度都在五成上下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14:00對照他的得票率,其實還蠻準確的但是,此一時彼一時,民意如流水,現在的情況就是很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15:00根據聯合報、TVBS、中天這三家,大家印象中比較親藍媒體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16:00做出來的民調,馬英九的民調都只有10%~19%之間,就是這樣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17:00所以,馬英九的支持率低、滿意度低是公認的事實至於他黨說三道四,我認為黨籍部分確實不應該說三道四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18:00但立法院長是國之重器,是中華民國最重要的公職這個職務,中華民國公民當然都可以發表意見並加以關切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19:00從公法上來看,涉及公法上權利義務關係的得喪變更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20:00都必須要有『正當法律程序』,並且給予權利救濟的機制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21:00從這點來看,大家關心立法院長是誰,那是理所當然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22:00結論是,我贊同其他黨不該干預國民黨的家務事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23:00但是,中華民國的全體國民,都有資格關心立法院長的問題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3-09-15 14:24:00
李勝鋒是什麼東西?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32:00錯了,王金平會成為立法院長,是立法委員一票一票選出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33:00立法委員資格,才是因為國民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第一名這兩者之間是獨立事件,在邏輯上是分開的。當然,就實際效果上是會有影響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34:00但你不能說,全國民眾因此就不能關心立法院長的問題在任何民主國家,國會議長都是特殊身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35:00不知道你有沒有修過政治學?或比較政府與政治?英國的國會議長,雖然有黨籍,但基本上沒人跟他競爭席位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36:00美國的眾議院議長地位更高,總統副總統去職是由議長繼任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37:00國民黨做的事情,只要會影響到國會議長,那必須接受公評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38:00不要說其他黨了,基本上,中華民國公民都有資格關注此事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4:41:00傻傻的 兩黨政治一黨出事了另一黨不趁機出手才有鬼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4:42:00阿扁入黨的時候還不是被區區酸慘罵慘 怎不見先生出來責罵kmt"說三道四"呢?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4:51:00院長是國民黨給他的? 我還以為院長是由立委選舉出來的哩~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54:00觀念完全錯誤,你這樣政治學會被教授當掉喔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55:00立法院長這個位置不是政黨可以給的!難道你是皇帝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56:00立法院長是由代表全國民意的立法委員一票一票選出來的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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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諷刺指防黑道入黨 不防貪汙"
作者:
Ghamu (貓丸)
2013-09-15 14:57:00請再加油喔~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57:00中華民國的憲法規定立法權和行政權平行中華民國的法律,也規定立法院長是由立法委員選舉產生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58:00沒有特定政黨可以私相授受國家名器的法律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9-15 14:59:00你說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被完全否定的,謝謝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5 22:42:00結果法院做出裁定挺王金平續任,台灣沒救了
作者:
mucle (阿肌)
2013-09-16 10:29:009%不要再崩潰了...趕快去互相取暖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