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這次會出現多少人推文
→ kimkim:好 你不釐清觀念愛講事實我就給你事實 你判斷一下: 09/26 09:21
→ kimkim:如果有某位民眾向機關辦理申請案 依法令機關准駁期限為10天 09/26 09:21
→ kimkim:然後10天過去了機關沒有任何回覆 民眾急了找民代催促機關 09/26 09:22
→ kimkim:民代就對機關表示"阿不是10天內要作成決定怎麼拖那麼久" 09/26 09:23
→ kimkim:然後機關聽了以為民代是暗示要讓民眾通過 因此讓本來不符 09/26 09:24
→ kimkim:申請要件的民眾申請通過了 09/26 09:24
→ kimkim:好~案例講完了 請你依行政院所訂辦法判斷一下是不是關說? 09/26 09:24
→ kimkim:就我的看法 因為民代請求內容沒有違法之虞 所以非關說 09/26 09:25
→ kimkim:至於機關聽了以後誤解民代意思或自己揣摩上意 09/26 09:26
→ kimkim:也就是所謂的違法結果 那無關乎關說之認定 09/26 09:26
→ kimkim:縱使該機關之違法行為確實是因民代之關心所致亦同 09/26 09:27
→ kimkim:所以你回過頭來看看你一直問林檢如何如何很重要嗎? 09/26 09:28
→ kimkim:重點是王到底對曾及陳說了什麼 其請求內容才是重點 09/26 09:28
→ kimkim:而其請求內容也是曾及陳要不要依行政院辦法登錄為關說之關 09/26 09:29
→ kimkim:鍵所在 我記得我有提過曾下台後對此事發表的意見 09/26 09:29
→ kimkim:有一點就是提及"王請求的東西又不違法 所以我沒有登錄" 09/26 09:30
→ kimkim:簡單講就是曾依照行政院訂的辦法判斷是不是關說 09/26 09:30
→ kimkim:而偉大的江院長卻無視自己主管的法令逼人下台 09/26 09:31
→ kimkim:真是可笑至極 09/26 09:31
→ IrvinYuan:只會要人回答問題~~~前面一堆例子和問題甚麼時候要面對? 09/26 20:49
→ IrvinYuan:你的觀點漏洞一堆不重要嗎?認為我的觀點不對就憑本事去 09/26 20:52
→ IrvinYuan:推翻阿?從頭到尾只會說自己是對的又沒辦法幫自己辯護? 09/26 20:54
→ IrvinYuan:要我分析給你看有甚麼難度...那麻煩你拿點本事出來回應 09/26 20:56
→ IrvinYuan:問題可以嗎?躲來躲去不答還要多久麻煩你說一下可以嗎? 09/26 20:58
先分析上面的案例吧
反正觀念釐清多少次也沒被當一回事
首先的假設是過了法定期間未答覆
第二個假設是案件申請不符要件
第三個假設是承辦單位自行誤解民代之意
有趣的問題就出現了
逾期沒答覆總有個理由或原因吧
一個不符合要件的東西直接駁回就好
為什麼需要等到逾期
這公務員沒被民眾投訴就算了
居然是找民代催
有沒有覺得這位民眾似乎有來頭的感覺
就再引用一次拿來當標準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第三條
本要點所稱請託關說,指不循法定程序,為本人或他人對前點之規範對象提出請求
,且該請求有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契約之虞者。
先看一下該作業要點是拿來幹嘛用的
有沒有看到"登錄"兩字
有沒有看到條文內的"不循法定程序"
就算是拿您最愛用的遊說當前提
要不要去查看一下遊說法和遊說法施行細則
重點好像還是要登錄耶
所以就算是公務員目幹漏看了所以才過期吧
結果因為民代的善意被該行政人員登錄了
造成了不得已要背黑鍋的情況
只能說不然就照遊說法及其施行細則的規矩走阿
不然呆呆被民眾利用不就是麻煩自己上身
而且已經一再說過了
單一內容論完全站不住腳
也提醒過"內容"兩字並沒有在該要點內出現
不明白執意引申的道理在哪裡
只要一個"虞"字就不是單看內容可以解釋的了
曾前部長不登錄是他的自由
辦法定在那邊用意是給公務員保護自己
再說一次
今天只要您無法推翻之前文章的論點的合理性
本次事件就是可以合理被認定為關說無誤
最後再來幾個問題吧
要是有個職位出缺
承辦人員接到了個民代的電話
內容是這樣的
這個位置就給某甲吧
那它是不是您所認定的關說呢
如果是關說
請問這個位置給某甲哪裡違反法律
如果不是關說
那我沒有問題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