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苛政猛於虎!單車與人爭道,里長被撞飛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10-15 20:03:35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8224694.shtml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2013.10.15 04:08 am
市議員王欣儀日前接獲大安區錦華里里長溫美珠陳情,上個月行走於金山南路2段156巷人
行道上,被後方的自行車衝撞,失足踩到樹穴低漥處,造成髖骨、膝蓋挫傷及腳踝扭傷、
韌帶拉傷。事發已一個多月,整條腿還是酸麻不舒服,害怕會留下後遺症。
北市府交工處長陳學台表示,將檢討該路段是否可取消人車共道,已全面檢討2公尺至4公
尺寬的人行道,能否開放人車共道。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若騎乘自行車者在人行道上釀成意外事故,可處300元以
上到600元以下罰鍰。
溫美珠表示,被撞倒後,痛到跌坐在地上起不來,該名單車騎士依然理直氣壯,認為是合
法騎在「人車共道」人行道上,肇事責任不在他,是她未注意、不禮讓自行車才會被撞。
王欣儀表示,除溫里長,大安區錦泰里鄰長魏李香在去年遭到自行車從後方衝撞後造成脊
椎受傷,到現在仍在復健。
王欣儀表示,目前人車共道的人行道已475條,交工處僅於路段起點設置「人車共道行人
優先」標誌牌,因相關規劃管理及宣導不足,無法保障一個安全的公共騎乘空間。
【2013/10/15 聯合報】 @ http://udn.com/
【心得】
俗話說︰馬路如虎口,行人當心走。
然而,國民黨台北市府竟然把人行道也變成了虎口,行人的生命安全遭受嚴重威脅!
苛政猛於虎!錯誤的政策果然比貪污還可怕……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0000-00-00 00:00:00
的確是蠻危險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0000-00-00 00:00:00
去找郝龍斌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哦 行人是人 自行車騎士不是人?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自行車是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行人被自行車撞傷很可憐 自行車上車道被公車計程車機車各式貨車圍殺 碰一下就是死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自己騎自行車進車道體驗一下 就知為什麼要人車共道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自行車若在人行道上橫衝直撞,難道不危險?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自行車騎士與人爭道就是錯 這毫無疑問 但不可因為有事故就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反政策本身難道有小客車撞死人 就該把小客車逐出車道?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台北市政府沒有做好配套措施,就草率實施政策
作者: aclock (小峰)   0000-00-00 00:00:00
行人是人,騎上自行車就是速人
作者: rommel1 (rommel1)   0000-00-00 00:00:00
應該比照 機器腳踏車 進行相關管制
作者: banpui (banpui)   0000-00-00 00:00:00
這樣吧,汽車 機車 腳踏車 滑板車 行人溜冰鞋通通建專用道吧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
敦化馬路上面搞自行車道 幹你娘的不設在安全島上面簡直是智障!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0000-00-00 00:00:00
美國的交通法規好像第一條就是"路人永遠有路權" 台灣地小人稠姑且不討論腳踏車上不上人行道 但腳踏車騎士在人行道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0000-00-00 00:00:00
本來就該放慢速度 別講說沒撞到人都不算有事 光是騎快點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0000-00-00 00:00:00
造成用路人怕被撞到的心理壓力 都是相當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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