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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2013.10.15 04:08 am
市議員王欣儀日前接獲大安區錦華里里長溫美珠陳情,上個月行走於金山南路2段156巷人
行道上,被後方的自行車衝撞,失足踩到樹穴低漥處,造成髖骨、膝蓋挫傷及腳踝扭傷、
韌帶拉傷。事發已一個多月,整條腿還是酸麻不舒服,害怕會留下後遺症。
北市府交工處長陳學台表示,將檢討該路段是否可取消人車共道,已全面檢討2公尺至4公
尺寬的人行道,能否開放人車共道。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若騎乘自行車者在人行道上釀成意外事故,可處300元以
上到600元以下罰鍰。
溫美珠表示,被撞倒後,痛到跌坐在地上起不來,該名單車騎士依然理直氣壯,認為是合
法騎在「人車共道」人行道上,肇事責任不在他,是她未注意、不禮讓自行車才會被撞。
王欣儀表示,除溫里長,大安區錦泰里鄰長魏李香在去年遭到自行車從後方衝撞後造成脊
椎受傷,到現在仍在復健。
王欣儀表示,目前人車共道的人行道已475條,交工處僅於路段起點設置「人車共道行人
優先」標誌牌,因相關規劃管理及宣導不足,無法保障一個安全的公共騎乘空間。
【2013/10/15 聯合報】 @ http://udn.com/
【心得】
俗話說︰馬路如虎口,行人當心走。
然而,國民黨台北市府竟然把人行道也變成了虎口,行人的生命安全遭受嚴重威脅!
苛政猛於虎!錯誤的政策果然比貪污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