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承認的婚姻是一男一女。
要多元成家同志也能有婚姻,
就是要打破一男一女的規則,
既然要打破,可不可以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呢?
那要不要先廢除重婚罪呢?
一樣的道理嘛....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2-01-09 21:15:00可以啊 不過我私心更希望二次元角色結婚合法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2-01-09 21:17:00頂樓上的
我們開放機車上高速公路 這簡直是殺人 為什麼不乾脆開
放路上看到違規的機車騎士就可以碾過去呢?人家打破的是一男一女的規則 可沒打算打破兩個人的規則這種擴張解釋真的是很糟糕的反駁...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1:38:00先來談談讓你左手和右手結婚如何?你的邏輯能力有點跳啊
老實講我對於同志可不可以有婚姻關係這點 我是能理解正反兩邊的說法(雖然我傾向支持贊同) 這是個很難免摻雜個
人複雜因素立場的topic 意見都該被尊重 但是至少最低限度 是該符合邏輯吧 =_=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2-01-09 21:55:00不是要多元嗎? 怎麼限制人數呢?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1:58:00科科。暴力行為不是錯誤的嗎?那被人打時怎麼還能反手呢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1:59:00?警察逮捕暴力份子時怎麼還能使用武力呢?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2:00:00有些國中等級的鬥嘴用跳針邏輯就別一再拿出來用了,沒人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2:02:00有時間去搭理這些...純真的語言。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2-01-09 22:30:00多元就是,只有我的主張是多元,你們的主張都非多元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2-01-09 22:47:00你們何曾讓他們有多元選擇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2-01-09 22:50:00當你要用強迫的方式時 就不用在吹噓什麼自由意志了
反正婚姻還是一對一關係 等到人類可以接受一對一以外的組合再來考慮這種問題吧XD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2-01-09 22:58:00當你要求要多元選擇時,就別扯沒有自由意志了
唉 既然沒有讓我小孩穩上第一志願的方案 怎麼能叫做
多元入學方案呢?既然多元 一定有所有解對吧?繞著這個名詞大作文章 有任何意義嗎?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23:15:00
我會告訴你多元她的意義在那裡 下次請你提錢過來.
作者:
fox1375 (阿吠)
2012-01-09 23:28:00完全不一樣的道理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10 00:40:00
反對多元成家的都是這些論調嗎?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2-01-10 01:10:00還一樣的道理哩 這麼弱的論點別拿出來給人笑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10 01:52:00現在是哪招?連單純反對都沒自由惹?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10 01:53:00我不反對多元成家,但是我反對不讓人反對多元成家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10 01:59:00就算他是單純心裡厭惡你也不能抹殺他的自由吧XD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2-01-10 02:49:00你在大前提上就先認定一男一女是唯一解 而試圖排除掉包括同性戀成家的選項 哪有這麼容易的事啊? 現在仍在講一對一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2-01-10 02:51:00的伴侶關係你去紮個一對多的伴侶關係 還真便宜啊 回你一句 通姦除罪化的反義詞不是重婚合法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2-01-10 02:52:00乾脆大家都各自選個自己喜歡的大前提然後雞同鴨講算惹^^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2-01-10 13:09:00現在就是只能支持不能反對啊 不然就給你扣上歧視大帽子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2-01-10 19:05:00可以反對啊,反正那是言論自由,跟說別人歧視一樣自由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