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論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引入政論版違規裁決

作者: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3-11-12 03:42:06
本版既居於國內最大的bbs告示欄所設政治性言論的討論看版
本人主張對於違反版規者之裁決程序
應更符合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相關之版規規定 更應定期檢討其合宜性
部分欠缺法律明確性之版規 更應透過一定程序廢止其適用
如何建構本版對於違規者裁決之正當法律程序
本文初步建構其大致構造如下:
一、受通知權
本版權責人員應於裁決程序進行前 以站內信告知受裁決人究竟係違反
何一條版規 並於進行裁決程序前 給予2天之就審準備
二、陳述意見的機會
此一部分 基於網路使用者之便利性 不一定要嚴格採取言詞辯論之方式
、對話之方式進行 本文建議可透過通訊軟體(如Line)申請一帳號 當違
規者提出陳述意見之申請時 即應盡速指定陳述意見之期間 以俾提供受
裁決者陳述意見之機會
此一裁決程序 亦可開放給有意參與旁聽版眾觀察裁決審理之過程
但此一陳述意見之機會 只要有給予即為已足 受裁決之人不願主張
自無強使其主張之道理 若受裁決者於陳述意見期日未到場陳述意見
可以考慮一造辯論判決之法理納入使用
又基於程序經濟之考量 陳述意見之機會 以一次終結為原則
三、裁決庭之組成
基於技術性、合目的性的考量 鑑於本制度之初次引進 或可寬認由版主
擔任獨任制裁決法庭為足 至於之後是否改為合議審判制度 可再研議
四、裁決書理由附具之強制要求
違規者往往收到違規罰單後 根本不曉得版主心證到底如何形成 裁決者
應於裁決書中 記載心證所由而生之論理過程
五、現階段尚無庸提供第二審之救濟程序
審級制度未必必須被賦與 有鑑於此制度試行階段 似可以一審之審理程序
為足 至於未來是否考慮給予第二個審級之救濟途徑 可以再研討
※ 編輯: waco2012 來自: 111.248.210.94 (11/12 04:19)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15:00
你法律系的喔......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17:00
5.審級制度應尊重立法者的形成空間...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18:00
而立法的人嘛應該算要有民主連結\\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20:00
批踢踢上的人民代表是誰呢...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21:00
個人覺得給版友投票決定審級要有幾集...及具體辦法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45:00
你對於對質的問題有你自己的看法嗎......
作者: killyou (xxx)   2012-01-12 08:29:00
咦?這兒不是心情類版嗎?太久沒去逛政治類版,原來都建了法
作者: killyou (xxx)   2012-01-12 08:30:00
律程序審判制度啦...好可怕喔...逛版好像上法院...>_<
作者: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2-01-12 08:45:00
小弟法律門外漢 sorry Orz................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2-01-12 09:21:00
對阿= = 不是心情看板嗎...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9:27:00
擬明明就法律系的....別再裝了不然哪寫的出這種文章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2-01-12 12:23:00
樓上你是在捧他嗎XD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2 12:27:00
waco2012 違反板規4-4 發文討論板務 前科4次 水桶150日併#1ITquE11 (HatePolitics)判決 累計水桶27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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