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最原始的人類社會是不存在的。不管中外古籍都有記載,
在最早的時候男女混居,自由交配。從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無獨有偶的,婚姻在中文或拉丁語系造字都是從女,從母。這
表示婚姻制度主要是針對女性,但是為了女性的權益,還是屈
從於父系社會的轉變已經不可考。如果要從現在伊斯蘭教對待
女性的態度來推論,我猜測,如果你叫一個一萬年前的古代人
來看,她十之八九會認為婚姻是父系社會中用來限制與壓迫女
性的制度,就像我們今天看裹小腳與蒙面紗一樣可怕。
如果婚姻制度中的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不是天生的,那我們可
以想見在人類發展的過程中,一定有一段時間是男女群居與婚
姻制度併行的時期。從演化的角度,以結果論,上萬年的實行
結果採用婚姻制度的社會佔了絕對,全面性的優勢。這可能是
因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群受制於難以避免的近親交配,後
代的體力與智力漸漸的不如明確區隔基因來源的婚姻制度。以
致於最終被採行婚姻制度的社群淘汰。
今天多元成家的訴求,在我看來就是要回到上古時期的制度。
其實我不反對同性戀結婚,也不怕他們改變我們的社會,因為
數千年來的實驗已經證明這種社群是無法與婚姻制度抗衡的。
但如果放大到全世界來看,對性別議題的態度越開放的社群其
實在繁衍及文化存續上越不利。瑞士的尖塔變成嚴重的社會議
題,英國滿坑滿谷的印度人和穆斯林。今天自詡憑著道德,良
心,替女性或同性戀爭取所謂人權的人有沒有想過?他們所創
立的制度最終會隨著他們進入墳墓,而對女性剝削到極點的社
群才是真的會笑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