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3-12-03 20:33:06管他婚姻是權力還是義務
那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同性戀要求這件事
是否有危害他人嗎?
如果沒有
人家要這件事
關你屁事
那些狗屁定意還不是你們這些反同的人編出來的
拿一堆沒屁用的狗屁理由
就在那裏鬼叫
這是個民主國家
人人都有權力要他想要的
只要他想要的東西是不侵害他人的
他都有權力要
誰也沒資格反對
少拿你他媽的婚姻定義在那裏鬼叫了
人家要什麼
關你他媽的屁事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3-02-03 21:05:00人獸婚,傷害到誰?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3-02-03 21:06:00人獸婚,可不可以?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3-02-03 21:07:00我支持同性婚,但是,不支持那種自以為什麼都是人權的講法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10:00獸不適用民法,謝謝。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11:00都有人拿NDS和姐崎寧寧辦婚禮了,問「可不可以」的意義?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12:00真的退萬步言,干卿底事。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15:00不適用有什麼關係?修就好了。今天同志成家的重點在於 打破傳統社會價值觀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16:00以後我們可以看到更多價值觀被打破跟修正到時候大概同志會反過來反對這些價值觀被打破吧渾然忘了自己當初是怎麼要求打破傳統觀念的
....重點明明是同志有法律上的必須需求 啥時變成打破啥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27:00在華人文化裡 同志本來就是對傳統價值觀的一種挑戰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21:28:00再新的觀念也會變舊,到時候同志也不再是同志。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28:00同性之愛是人權 但同性之婚就一定是人權?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29:00不要把同性之愛 跟 同性之婚 的觀念混雜在一起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30:00換句話說 今天要以立法來凌駕大眾的價值觀才是同志婚被反對的理由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31:00請問你這樣自定義人權後,再來搞批鬥有何實益?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32:00愛是人權,結婚不是人權,故得證不用讓他們結婚揪咪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33:00人權沒有保障相愛的兩人一定可以結婚人權也沒有辦法凌駕在普羅大眾的觀念上 這是現實中的現實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34:00顆顆,那人權就保障一定能相愛?跟蹤狂表示開心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34:00不然廢死為什麼在台灣那麼難推?因為這與大眾的概念相違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35:00跟蹤狂 叫做 相愛 喔?你懂不懂相愛怎麼解釋
人權也沒有辦法凌駕在普羅大眾的觀念上 奴隸主表示:欣慰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35:00你先告訴我你懂不懂啥叫人權比較快。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3 21:36:00父女呢?母子呢?兄妹?姊弟?兄弟?姊妹?
沒有誰可以保障相愛的兩人"一定可以"結婚但是要給人有選擇要不要結婚的權力吧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38:00人權什麼時候和"保證可以"劃上等號?還要繼續自定義嗎?
人權什麼時候和"保證不可以"劃上等號? 他們現在不是保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42:00現在就是有一票人在搞權利判定啊,喔,結婚不是權利,所以無需保障你,你也沒爭取的餘地。這板上持這論點的人還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43:00不少勒!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46:00連人權不能凌駕普羅大眾的觀念都出來了法西斯主義→「個人的地位被壓制於集體」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47:00請教下,這種對人權的獨步見解和法西斯有啥不同?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1:47:00如果不是要強迫別人改價值觀為何不接受用伴侶法而要改民法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54:00你把同志婚法制化後 不就是另一種法西斯?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55:00請教,所謂的強迫別人改價值觀是有誰在強迫你搞同性婚或強迫你一定要多元成家?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56:00所以同志婚法制化後,你就會跟著搞同志婚就對了?如果會,你再來跟我講法西斯。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1:57:00價值觀的改變就是一種意識型態上的霸權 婚姻本就不可能中立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57:00自定義外人權,又要開始自定義法西斯了嗎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2-03 21:57:00異性戀怎麼肯定不可能搞同婚?法案是寫只有同志才能同婚嗎?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58:00修法和「價值觀改變」有何關係?你想太多了吧那些通姦除罪化的國家,價值觀都變成通姦很合理就對了?
所以你覺得同性婚合法後,會友原本的異性戀因為價值觀混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1:59:00你的邏輯一級棒。被迫的反過來還是被迫,這說法經典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2-03 22:00:00開放多元成家不就是沒限制性別,那怎麼肯定不會有瘋狂的異性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00:00民國初年廢除女性綁小腳,叫做「強迫不綁小腳法西斯」囉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2-03 22:02:00用[瘋狂]不太對,應該說一時興起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2-03 22:03:00算了吧,固執的人始終固執.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2:03:00你要不要檢視一下小腳跟奴隸 與同志婚本質上的不同?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22:03:00我好期待有那種「一時興起」異性戀出現。X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04:00廢除跟立法跟本不同概念
...這時就知道本質不同啦 剛剛貓狗都拉進來時怎麼沒發現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05:00我在和你講你的「強迫」高論,沒人在和你談本質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22:05:00同性戀都可以裝異性戀,憑什麼異性戀不能裝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05:00強改民法就是強迫別人接受 婚姻是一男一女為核心的傳統文化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06:00但強迫用民法結婚 我不同意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06:00那到底是強迫你什麼了啦?強迫你一定要同性婚喔?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2-03 22:06:00法案通過後你的期待應該就會實現,最可能就是外配了,到時候就更方便了 哈哈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07:00結婚=一男一女的結合負養育後代的使命 同婚不同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07:00唯一影響到的就是讓你觀感不佳外,請問還強迫你什麼?
所以為了捍為傳統文化,我們可以接受這個不平等的事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08:00強迫別人更改對於婚姻的一男一女的核心觀念哪裡不平等? 不同事務不同處理 才是真平等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09:00喔,所以民法一改你就會接受同志婚了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09:00gay marriage 就不等於marriage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22:10:00結婚=一男一女的結合負養育後代的使命...我活在平行時空?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10:00請問你被怎麼個強迫法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10:00你被同志洗腦 而非平行時空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11:00前陣子也在講通姦除罪,請問一除罪有人強迫你去通姦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11:00民法是依慣例 依習慣 成的法 而非反過來先立法再強迫接受不同事務不同處理 就是平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12:00請參照平等原則的定義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2:12:00傳統觀念 你以為是最微不足道的 其實恰恰相反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22:12:00互換性別就打臉了還在使命。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13:00講的無敵勒,民法大修法之前一堆男尊女卑的規定要不要講你還沒告訴我,你被怎麼個強迫了?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2:14:00說到底 我還蠻希望立法通過的 看看台灣社會會怎麼轉變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15:00不用再講傳統觀念了好嗎?要就先去找個綁小腳的結婚吧。
作者:
Zatona (定)
2013-02-03 22:15:00不用那麼激動 可以洗洗睡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16:00那是因為社會已發展到大家都接受男女平等 才改的而非先改才強迫接受先從立特別法 為何你不接受 alwayscat 你倒是說說看呀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17:00為何不接受立特別法?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17:00真可笑,那邊改就說社會接受,這邊要改就說社會不接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18:00社會需要先調合 才會立法 而非本末倒置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18:00你確定當時民法修改時沒雜音?你的「大家」是從何而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19:00你不看報紙我也沒辦法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20:00推給報紙我只能科科,誰的版面大誰就對,經典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21:00你還沒告訴我你怎麼被「強迫」了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2:41:00你可以參考我在mentalk 這篇#1IdUrPkL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44:00看都不用看也知道是些讓你觀感不佳的言論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3 22:45:00然後解讀成「強迫我接受這種觀念」對照你在本板的言論,還能有別的嗎?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2-03 23:01:00如果你讀歷史會發現華人社會斷袖之癖由來已久並所在多有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2-03 23:02:00華人社會不是必然比較反同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03 23:05:00自古就有沒錯 就像你說那只是癖好 所以自古成婚不包括同性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2-03 23:08:00但這跟同性戀能不能結婚是兩回事啊 而且過去是因為以農立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2-03 23:10:00國需要人丁所以會重男輕女 會"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類的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2-03 23:11:00現代社會哪還有這種情況啊?
哪人獸婚來講很好笑 獸根本不可能跟人類表達結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