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 這個法案真的有這麼急迫的時間需要去通過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是否代表"男同"或"女同"在社會上的影響力或是
需要已經大到足以讓此法案重要到現在一定要去通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那請問大家, 現在立法諸公們轟轟烈烈地在討論這樣的議題
意欲何為啊?
不論答案是肯定還是否定的, 大家認為那些英明神武的立法諸公們,是考慮到大家這些
情理法的辯證, 來決定自己該投下贊成還是反對嗎?
還是只是用這個法案來吸引社會大眾的眼光, 再讓大家互相爭論, 然後遺忘了那些
真正需要去重視的, 不論性別都會被影響的稅法, 服貿, 甚至是刑法的修改和討論.
也讓大家都忘了, 那些立法委員們真正應該要做的事情. 最後 唏哩花啦一陣
立院王宣布, 法案送去協商, 然後大家再繼續被利苑豬公拋出來的議題牽著繼續吵.
這些議題就像墮胎 槍支 甚至是廢死一樣, 就是個轉移焦點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