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成家沒有多元性,性別只有兩種~ 對 嗎 ?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12-03 17:08:39
提醒大家, 這個法案真的有這麼急迫的時間需要去通過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是否代表"男同"或"女同"在社會上的影響力或是
需要已經大到足以讓此法案重要到現在一定要去通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那請問大家, 現在立法諸公們轟轟烈烈地在討論這樣的議題
意欲何為啊?
不論答案是肯定還是否定的, 大家認為那些英明神武的立法諸公們,是考慮到大家這些
情理法的辯證, 來決定自己該投下贊成還是反對嗎?
還是只是用這個法案來吸引社會大眾的眼光, 再讓大家互相爭論, 然後遺忘了那些
真正需要去重視的, 不論性別都會被影響的稅法, 服貿, 甚至是刑法的修改和討論.
也讓大家都忘了, 那些立法委員們真正應該要做的事情. 最後 唏哩花啦一陣
立院王宣布, 法案送去協商, 然後大家再繼續被利苑豬公拋出來的議題牽著繼續吵.
這些議題就像墮胎 槍支 甚至是廢死一樣, 就是個轉移焦點的藉口.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3 17:09:00
不是之前都有網友講過嗎?反對馬英九大是大非的主要理由就是要他先拼經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3 17:10:00
怎麼講到這個議題的時候就不急著拼經濟了?
作者: jokem (紅包)   2013-02-03 17:12:00
我真的覺得這議題不重要...這麼多年來也沒像現在這麼吵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3 17:13:00
其實這法案過一審時也沒消沒息 是同志遊行後突然有人在講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3 17:14:00
然後宗教團體大反彈後才開始有一堆筆戰的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3 17:14:00
4╪╪╪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03 17:28:00
政黑也只剩這個鳥議題和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3-02-03 17:29:00
我倒不是說這個問題不重要,但其實覺得這個問題,政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3-02-03 17:30:00
治以外的成分更多,而且其實也是無限迴圈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3 17:33:00
反正台灣新聞時效都很短啊... 我以為1130過了 這議題該退燒惹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3 17:34:00
我倒是覺得能解決民法問題的 怎樣都是好方法不愛叫婚姻 那改個名字也是可以的 我覺得沒必要堅持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3 17:35:00
重點是權利義務要能夠保有先 先這樣就夠了 至於收養...我還是沒辦法贊成收養,這社會還不夠成熟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3 17:37:00
凡事都很重要, 但台灣有吃飽撐到沒其它要事可以討論了?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3-02-03 17:39:00
過兩年 人狗婚 犬貓戀 上街爭平權 也不用太意外了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03 17:40:00
這本來就是站在社會常識和自然法則對立面無解的事,和政治扯的上關係的點也只有那群人吵著要修法立法,除此之外和政治根本沒什麼關係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3 17:40:00
有些人很努力在分藍綠 不管是贊成方或反對方 很搞笑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03 17:42:00
吵著分藍綠的不就是那些平常就有病的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3 17:44:00
人狗貓裡面 只有人是民法上的自然人。這點沒搞懂的話請把民法自然人那章 以及哪些是適用於自然人念一次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3 17:45:00
拿狗貓來類比根本是狀況外而且拿來跟同樣為人的同志類比 羞辱人也要有個限度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2-03 17:48:00
還好有人跳出來戰,不然這議題就被偉大諸公立委偷偷摸摸通過,幹~
作者: jeremywei (my)   2013-02-03 18:18:00
所以如果同志的社會影響力不夠大,法案就沒必要過嗎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3-02-03 18:35:00
跟社會影響力有狗屁關係...人權就是該保障問題在法條內容跟可能帶來的衝擊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2-03 19:14:00
這次提案能走到這裡已經算不錯,往年沒有像這樣廣泛被討論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3-02-03 19:24:00
誰規定只能跟人結婚,改掉不就好了
作者: EcstasyE (Great Way)   2013-02-03 19:50:00
跟你利益無關的法案,再重要也都不重要了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2-03 19:57:00
台灣人民說拼經濟 笑了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3-02-03 20:39:00
自然人不就法律定的 上街抗議改掉就是了~ 萬物眾生皆平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3-02-03 20:40:00
等 有什誰污辱誰的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2-03 22:06:00
時代在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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