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當代家庭價值的三重分割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3-12-03 15:21:38
傳統的社會將「婚姻.家庭.下一代」綁在一起形成一種所謂的核心價值,但是現
在社會走向另外一種思維,特別是以個人的基本權利為核心的模式,這個優先權導致
整個價值觀的三重分割。下面是一個非常簡單的綱要,說明了三者分割的傾向。
下一代
子女的各項基本權利在當代社會有著相當高的地位,介入的力量開始超過傳統的家
庭。這部分表現在社會福利的擴張上。國家有權力強行介入,將它所認定的受虐兒童
自家庭中分割出來,另外再找地方進行安置。這裡並不是因為任何家庭價值的考量,
而是法治邏輯下的個人基本權利觀。
生育
生育部份實質上也開始受到挑戰與分割,它不再構成家庭的最重要要件。近代的趨
勢包括不孕已經不再成為休妻的有效理由,以及各種因為科技而成為可能的生育養育
模式。代理孕母充滿高度的爭議(不過爭議的核心仍舊是個人主義式的,亦即一個母
親是否最終仍擁有所生育子女的獨特權利),但是更重要的是,一個家庭是否生育並
不再被視為是某種義務或者神聖使命,而變成是兩人間的決定、屬於隱私的部份。
婚姻
婚姻的生育目的越來越不被視為是關鍵,不能生育、拒絕生育的男女結婚,其有效
性也不會被質疑。婚姻的價值和意義被限縮到兩個人之間的伴侶關係,是國家所認證
的親密關係的許諾。而通姦除罪化的趨勢則進一步挑戰婚姻裡性關係的必要性。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3 15:24:00
我覺得單一性伴侶是值得被鼓勵跟用法律保障的。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03 15:42:00
現在在吵的議題,或許過個幾年還會繼續吵,但是到時候吵的人變成另一批年輕人,而現在吵的人過幾年也懶得再跟社會抗爭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03 15:44:00
至於臺灣社會會不會改變…等現在吵的這些人成了社會主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03 15:45:00
要力量的時候還保有現在的心態或許有可能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2-03 16:10:00
是說,承認同性婚,對社會到底有甚麼好處?支持者好像提不出證明, 只說了許多抽象的人權概念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2-03 16:11:00
偏偏人權概念又是一人一款理, 有人可以舉出來嗎?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2-03 16:12:00
如果我們不能因為道德因素而否定同性婚姻那支持同性婚姻的一方, 或許應該提出讓人支持的原因吧
作者: ct13723 (獨孤求敗)   2013-02-03 16:13:00
不贊成就是歧視(?)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3 17:01:00
"你不支持就是謀艾歹完!" ...這就是我謀艾歹完的理由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3 17:01:00
那就對方家屬同意就好,跟法律無關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3 17:03:00
一樣是相愛共同生活的兩個人 異性可以結成親屬關係 同性不可以 不覺得很奇怪嗎? (攤手)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3 17:08:00
為什麼異性相吸同性相斥?為什麼正正得正,負負也得正,正負卻得負? 為什麼二師兄這麼帥要掉頭髮?你...卻不掉頭髮呢?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3 17:10:00
為什麼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卻不生正嘿呢?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2-03 17:16:00
因為馬英九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3 17:17:00
不用負責嗎? 叭叭~~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3 17:23:00
達摩:你得到我的人了(心)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17:41:00
同性不行只要其中一個去整就可以了喔~XD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17:44:00
異性互換性別相愛可以接受,卻不能接受同性相愛,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17:45:00
一樣不能生殖,結果卻差很大。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3 17:50:00
沒錯,請效法莉菁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3-02-03 17:56:00
結果是皮相的問題?XD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3-02-03 19:13:00
白話一點的說 只要其中一個的股間有洞可以督 婚姻就成立?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3-02-03 23:13:00
股間有洞可以督婚姻就成立這點,也許可以研究一下這樣還算不算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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