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社會將「婚姻.家庭.下一代」綁在一起形成一種所謂的核心價值,但是現
在社會走向另外一種思維,特別是以個人的基本權利為核心的模式,這個優先權導致
整個價值觀的三重分割。下面是一個非常簡單的綱要,說明了三者分割的傾向。
下一代
子女的各項基本權利在當代社會有著相當高的地位,介入的力量開始超過傳統的家
庭。這部分表現在社會福利的擴張上。國家有權力強行介入,將它所認定的受虐兒童
自家庭中分割出來,另外再找地方進行安置。這裡並不是因為任何家庭價值的考量,
而是法治邏輯下的個人基本權利觀。
生育
生育部份實質上也開始受到挑戰與分割,它不再構成家庭的最重要要件。近代的趨
勢包括不孕已經不再成為休妻的有效理由,以及各種因為科技而成為可能的生育養育
模式。代理孕母充滿高度的爭議(不過爭議的核心仍舊是個人主義式的,亦即一個母
親是否最終仍擁有所生育子女的獨特權利),但是更重要的是,一個家庭是否生育並
不再被視為是某種義務或者神聖使命,而變成是兩人間的決定、屬於隱私的部份。
婚姻
婚姻的生育目的越來越不被視為是關鍵,不能生育、拒絕生育的男女結婚,其有效
性也不會被質疑。婚姻的價值和意義被限縮到兩個人之間的伴侶關係,是國家所認證
的親密關係的許諾。而通姦除罪化的趨勢則進一步挑戰婚姻裡性關係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