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有人提出的,這個立法的議題其實是被炒作起來的。我也贊同這一點。其實真
正投入支持和反對這個議題的人,都不是什麼社會的多數,雙方都只是想抄用過去民
粹主義的那一套,動員一堆人展現人多勢眾的樣子來通過/反對這個案子,而不是台
灣社會真的覺得這個議題很重要,該嚴肅面對與做出確實的處理。
我們可以對比美國的情況。美國是實際發生了必須嚴肅討論的案例,才藉此機會凝
聚社會的討論和思辨,大法官裡自由派才取得微弱多數的優勢同意了美國的法律必須
進行修改,朝向對同性婚姻友善的方向前進一步。
我前面已經提過了,這個案例是一對雙方到加拿大結婚的女同性戀伴侶(國內不允
許,因此兩人自己到國外允許同性婚姻的地方結婚),雙方共同生活了42年(藉此反
駁了任何同性戀家庭不穩定、會有問題的質疑),卻還是遭遇到既有法規極為明顯的
不平等待遇。也正因為這個案例的嚴肅性,所以那些「私人契約就可以解決」的說法
都變成了風涼話,大法官沒辦法簡單駁回而必須受理,之後才展開一連串的爭議和動
員。
比較起來台灣的同性伴侶還未走到這地步,支持者也很難拿出本土的案例來加入討
論並說服他人。更簡單地說,美國的法律戰爭是在血淋淋的案例下逐步前進(也別忘
同樣很多失敗和被駁回的案例)的,他們的「權利」是活生生、直接擺在所有人的面
前,反對者都不得不面對。我們在這裡談的基本權利,相較之下就變成帶有清談的意
味、也被反對者看成是在打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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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討論裡我接觸到很多「家庭價值」的反方意見,雖然看著看著很多時候都在暗
自發笑。我還真不知道什麼時候有這麼多人突然重視起家庭價值起來了,特別是在生
育率這麼低的時候,居然是在為了同性婚姻的議題大談生育下一代的家庭價值?
家庭價值其實一直是保守派的重要論據,雖然我得說很多時候都是不大有效用的反
對手段,而現實總是讓那種「家庭價值」不斷地斑駁脫落。過去捍衛家庭價值的主戰
場並不是在同性婚姻的議題上,而是與女權運動與性解放的相對抗。反對者放的大絕
,就是女性的自主、自由的性行為會威脅到傳統的家庭價值,造成家庭結構的崩解。
當然你不能說保守派的立場是無的放矢。與傳統社會相較,婚姻的穩定性確實大幅地
下降、生育率也是如此。只不過最後社會形成另外一種均衡狀態,社會的末日並沒有
因此到來。
比較起同性婚姻的問題,過去性解放和女權運動對於家庭生育下一代功能的衝擊,
其實是很不成比例的。在過去你要拿生育問題來反對女權運動或性解放,說真的我看
起來還比較有道理些。現在還在老調重提,反而會讓我想去問說,其實最沒有在思考
家庭究竟是什麼、它在當代該有的價值意義的,恐怕是這些保守主義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