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3-12-09 12:55:36看一下有黨證又被找到錢的例子吧
為「股」怒氣! 40年老同學 洪秀柱要告焦仁和
曾經是40年交情的文大法律系同學,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如今將控告老同學焦仁和
「偽造文書」;理由因美商億富地(EFT Holdings)公司董事長秦杰,將控告洪秀柱
收受華達30萬股份(面值台幣3百萬元),和焦仁和聯手詐騙牟利。為保清譽,洪秀柱
將祭出法律行動。
洪秀柱27日表示,焦仁和在她未經同意、且事後也未告知的情況下,在民國97年11月
將華達30萬股股份移轉到她名下,並列冊為股東。她認為自己是基於信任老同學的情誼
,才在焦仁和推薦自己擔任文大董事會董事時,將身分個資交其處理;沒想到焦仁和
卻利用自己的信任,利用所持證件資料將股份私自寄轉道她名下,陷她於不義,讓她
感到非常痛心。
對於洪秀柱要提告,焦仁和表示,因為「自己覺得跟她太熟了」才會這麼做;「她連
多少股都不知道」,「很對不起她」、「希望她能原諒」。
http://www.nownews.com/n/2012/03/28/404549
延伸閱讀一下
特偵一下阿柱嘛
◎ 陸念慈
目前貴為立法院副院長的洪秀柱,日前遭到指控收受華達股票等不法利益,不過洪秀柱
反駁說:「我百分之百沒有交給焦仁和任何印章」,並痛批焦仁和:「便宜行事,把股
票登記在我的名下」!至於為何沒有向監察院申報,她則強調:「這三十萬股不是我的
財產,為什麼要申報?」
洪秀柱說,她從來不認識華達的任何一個股東,不知道公司位置,也從來沒有參加過
股東會。她還拿出厚厚一疊通聯紀錄指出,九十九年一月十一日,辦公室助理接到電話
通知去參加股東會議;洪秀柱說:「我們還以為是詐騙電話」,向焦仁和查證後,才知
道前因後果,於是請焦趕快將股票註銷,先後已經提醒過二、三次了。
不過洪秀柱的這番說詞令人好奇,既然都已經提醒了焦仁和去註銷,就表示洪秀柱知道
自己名下有華達股票!股票在自己名下,難道是別人的財產?如果這樣都可以說得過去
,那阿扁是不是也可以說,他名下的財產「都不是他的」?難道洪秀柱也認為扁案是個
冤案?否則都不是阿扁的財產,試問何來貪污?
其次,洪秀柱的說法更是矛盾百出,既然都已經提醒焦仁和註銷股票「兩、三次了」,
為何洪秀柱自己不去註銷?焦仁和手中不過就是洪秀柱的身分證影本與私章而已,親自
或派個助理去拿,再去註銷,又是件多難的事?如果這樣的理由也被檢察官或法官採信
,那所有的詐騙集團不是爽翻?
更重要的是,洪秀柱是立法院的副院長,已經符合特偵組的偵辦職權,然而目前特偵組
仍然悶不吭聲,是不是碰到國民黨又照例裝死裝瞎?大家都在等著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30/today-o5.htm
郭 洪
有無直接收錢證據 目前尚未找到 有(300萬台幣的股份)
廠商有無承認給錢 有 有
廠商有無承認此錢 無(給兒子留學用) 無(老同學麻)
為標案賄款
最終司法判決 8年 查無不法,不起訴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3-02-09 12:57:00看到自由就可以直接END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3-02-09 12:57:00幫轉一下八卦版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9 13:05:00所以說印章存摺等等東西還是不要隨意交給別人啊~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3-02-09 13:06:00因為有人會把錢匯到你的戶頭裡,很可怕的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3-02-09 13:07:00錢放在自己戶頭下就是自己的財產? 這種想法真天才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3-02-09 13:08:00拿扁案是要比啥? 扁家是把錢親自搬到自己的戶頭下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3-02-09 13:09:00郭和洪的最大差別就正黨證吧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3-02-09 13:10:00問題是實務上,很多被判詐欺幫助犯的,就是這樣來的先撇開當事人知不知情或白不白癡的問題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3-02-09 13:11:00白話來說,地院在判的時候都會認為當事人長那麼大了證件印章不能亂給難道不是一般人的常識,告訴當事人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3-02-09 13:12:00別再辯了,還可以給你個緩刑很多看起來很可憐的詐欺幫助犯就這樣來的,當然實際上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3-02-09 13:13:00到底知不知情,有沒有故意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3-02-09 13:14:00柯柯 這件事控告的人根本不是當事人 有人搞不清楚焦點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3-02-09 13:16:00其實我根本不想在這發這篇文,早猜到會有人跳針+扯開話題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3-02-09 13:17:00你可以不發啊 誰逼你啊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3-02-09 13:18:00自己講不下去怪我喔?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2-09 13:23:00定讞發監前還可以裁定再審 誰的黨政比較有用很明顯
作者:
guare (瓜籽)
2013-02-09 13:23:00完全無視檢察官在對價關係的偵查,也無視李家父子的初供
珍傲嬌,想取暖,直接貼在主流民意板就好了,何必來這過水?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3-02-09 13:28:00騙些優良推文讓大家笑一笑呀
......哈哈哈.......笑過了...花果山可能比較適合你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2-09 13:32:00捉到了 張懸反核被無恥的KMT法院迫害的證據捉到了(口夷?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2-09 13:34:00只要遇到DPP 廠商的控告都會變誣告XD
老只有這種屁孩打嘴炮級的耍賴回應,政黑真的很需要高級的吱吱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9 13:39:00高級吱吱都被網路拉拉隊弱化了 反正亂扯一推也有人推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9 13:40:00久而久之就剩下在PTT自爽的能力一出去遇到史萊姆就只剩下嗆聲:有種到PTT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3-02-09 14:30:00並不覺得郭無罪 但是和審查KMT的標準也差太多了吧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3-02-09 14:31:00這案子值得討論的已經不是郭有無收賄 而是私法太不公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3-02-09 14:32:00我覺得應該以判郭標準 審查每個政治人物及其親屬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2-09 14:32:00不公沒錯啊 定讞了還可以裁定更審 DPP黨證真好用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3-02-09 14:33:00如卓伯源兄弟 劉政鴻兄弟 李朝卿 014等等 族繁不及備載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2-09 14:34:00今天收錢的昰郭瑤琪兄弟嗎 哈哈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2-09 14:39:00私法的確太不公啊,該拿這標準去辦洪奇昌和無乃人才對另外陳明文也該辦辦啊,不要看到黨證就縮手了好嗎
怎麼今天fb和PTT到處都是這種文? 抓到郭收賄就一堆人跳出來喊司法不公? 怎麼不去辦誰誰誰
因顏色對了自然會有忠誠黨工出來含冤,顏色不對也會有忠誠黨工出來落井下石,常態
對比林益世賴素如完全沒人幫忙喊冤還真是諷刺,如果從政記得要入民進黨才能感受到人間的溫暖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2-09 15:11:00臺灣人就是這樣啊 警察先生 你怎麼捉我闖紅燈 那邊一堆你都不去捉 奇怪了別人違規不能改變你已經違規的事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9 15:21:00對吱吱來講 沒先把藍黨上下全抓起來前 是不能動綠黨的人的
作者:
ct13723 (獨孤求敗)
2013-02-09 15:29:00蘇貞昌:轉移焦點,也不能改變涉案的事實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3-02-09 15:48:00司法不公 並不能轉移郭的涉案嫌疑 只是希望大家都能比照辦理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2-09 15:58:00推樓上,趕快讓蔡其昌/吳乃仁/陳明文通通比照辦理啊別看到黨證就放過了好嗎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2-09 16:47:00drea:我不想討論這些,我要下線了,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