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道行車全都蒐 法務部:違法

作者: ask1234 (ask)   2014-01-12 02:16:20
http://goo.gl/kmm61o
警政署發文要求交通部提供全部國道行車紀錄資料。
法務部今天(10日)表示,不可漫無目的全面蒐集行車紀錄,
此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出示去年4月答覆交通部高公局的函文。
他表示,不可全面蒐集行車紀錄,個資法第5條規定,個人
資料之蒐集、處理和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不得逾越特
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警方若要蒐集行車紀錄,應有特定對
象、目的、並和刑事偵查有合理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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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犯罪沒有那麼偉大.......
你他媽的一句查緝犯罪,整個國道行車紀錄就要給你看;
再他媽的一句查緝犯罪,整個電話線要給你掛線監聽;
又他媽的一句查緝犯罪,林盃的厝就要給你隨時進出。
要查緝犯罪可以,但要有犯罪嫌疑,有根據,有事證,真
的有,那就去申請監聽、搜索票,這樣大家沒話說。否則
,只憑一句查緝犯罪,你以為是聖旨啊!!
以為當警察那麼好當,無憑無據,要抓強姦,就要全部男
人的LP給你看,要抓貪污,就要每個人的銀行戶口給你查
,要防止犯罪,就想隨時搜查所有人的家裡。
這樣也可以的話,以後一句查緝犯罪,
就可以無憑無據,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所有通話紀錄來調閱,
就可以無憑無據,要求E-mail服務商提供所有用戶的電子郵件來調閱,
那也就可以用一句查緝犯罪,無憑無據地侵犯個人隱私了。
最後,法務部已經提到,不能漫無目的全面蒐集行車紀錄,
此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查緝犯罪這藉口,就想調閱所有行車紀錄,只能欺哄到臭
蛆,想要查緝犯罪,警政署請多用點心,不要只會以東廠的
方式,才會查案。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1-12 02:22:00
就想調閱所有行車紀錄,只能欺哄到臭蛆,結果抓到吱吱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1-12 02:22:00
(哄堂大笑)啥麻"查緝犯罪沒那麼偉大" 看到這句直接END果然沒錯XDDDDDDDDDDDDDDDDDDDDD還在搞不清楚狀況大跳腳wwwww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1-12 02:24:00
確實是不能漫無目的全面蒐集行車紀錄,但是這句話弦外之音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1-12 02:25:00
就是,只要目標正確,所有的行車資料你可以去針對目標調閱
作者: Fengyeh (會社)   2014-01-12 02:25:00
原po又該覺得蛆蛆崩潰了吧? (哄堂大笑)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1-12 02:45:00
髮誤布:不可漫無目的...查緝犯罪的話,可以呦(心)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4-01-12 07:28:00
台灣成為罪犯天堂,讚喔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1-12 08:04:00
話說今天蘋果報到如果遠通不提供行車資料 警方可能要自己又要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1-12 08:05:00
在國道設一道監視系統(車牌辨識,監視器) 預估花上億元2年時間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1-12 11:57:00
看見某人發文就有不詳的感覺 應該隔壁版又要熱鬧了XD
作者: Fengyeh (會社)   2014-01-12 15:34:00
原po被組務水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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