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民運動要求所有軍審案件都移由普通司法來審判,
認為這樣是改革,而立法和行政配合的效率也非常高。
然後,地院的審判不如預期,就說是恐龍判決。
認為原本要推動的觀審制不符需求,要直接陪審制。
我之前有跟柳醫師站內信過,當時是針對關說案的議題。
我看他的回信就知道他是對法律和制度很不熟的人,
現在他要出來喊直接採用陪審制,我真的很無言。
陪審制不是不好,但制度的改革可不是像軟體升級那樣簡單,
要考量的因素和採取的方式都要多方斟酌,
不是今天一個結果不合你意,你就喊要改。
事實問題都沒弄清楚,冒然倉促的改革只會帶來更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