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郝明義:恐怖服貿 暗藏國安風險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3-17 18:11:58
有關媒體本(3月17)日多篇報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有關是否開放基礎工程之相關質疑,
經濟部特回應說明如次:
一、兩岸服貿協議不適用於政府採購;我方開放之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僅限於促參案件,
且陸資不得具有控制力:
郝明義先生3月10日的公開信指稱兩岸服貿協議「罔顧國家安全」,並稱「中國大陸向我
們開放的是一般建築相關的工程服務;但我們向對岸開放的卻是基礎工程,包括公路開闢
與營建、橋樑與隧道管理、電力及電信管線、天然氣、水庫、自來水等數十項」。
事實上,兩岸在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的開放承諾均包括CPC511至518,行業範圍相同。
換句話說,郝先生於昨(3月16)日受訪指稱的CPC513,係兩岸皆在服貿協議中列有承諾之
項目,並非僅我方片面開放項目。此外,服貿協議第3條明文指出服貿協議不適用於政府
採購,郝先生所列之營造服務多屬政府工程的範圍,故我方可不向對岸開放或予以限制,
至於我方在「公路運輸支援服務業-限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下開放內容係指管理,且僅
反映我方開放陸資投資之現狀,並限於促參案件,且陸資不得具有控制力。
二、我方開放的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設有陸資參股上限12%,且不得具有控制力:
前面已說明為何我方開放內容與郝明義先生所言不同。此外,縱使依據郝先生引用聯合國
CPC內容所言,前述開放項目在我方承諾之「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築工作(CPC513)」項下,
我方亦非毫無限制。我方開放內容限制「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12%,不得具
有控制力」,顯示政府即使對於民間一般建築案件的開放,亦有相當的管控。
三、本部的說明旨在好意提醒,並非不瞭解或者故意隱瞞:
本部有關CPC有新舊版本差異及須對比我國行業分類之說明,旨在好意提醒,以避免誤解
,並非不瞭解相關內容或者故意隱瞞,相關報導指稱本部混淆視聽或顛倒黑白,純屬誤解
,特此澄清。
http://ppt.cc/NRCH 經濟部國貿局澄清新聞稿
如果當真如郝明義先生說得如此恐怖 那連我也要上街反服貿了
不過這種對話過程是正面的 真理越辯越明 也會讓人越了解服貿的內容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17 18:32:00
就怕大家都看了郝的說帖 卻不看經濟部的澄清稿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17 18:33:00
(轉頭看看核電廠被說成什麼樣)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17 18:33:00
經濟部還有信用嗎? 台灣人只知道633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17 19:35:00
服貿協議文本第三條:本協議不適用於:(一)公共採購 (二)在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17 19:36:00
一方內為行使公共部門職權時提供的服務 (三)... (下略)郝伯伯你可以下去崩潰了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17 20:07:00
放心,他們會相信南線,但是不看經濟部的報告。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3-17 20:22:00
就只是怕傷害到他的利益而已啦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3-17 21:38:00
白痴都知道吧 不知道大概只有____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17 21:49:00
放心,他們會相信南線,但是不看經濟部的報告XD
作者: cy97 (Klaus)   2014-03-18 18:46:00
郝明義的說帖可信度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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