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公民不服從-為非作歹的擋箭牌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4-04-06 01:51:51
雖然德國基本法被某些律師曲解成暴動理由,還是回來看公民不服從的法源依據。
序 言
我德意志人民,認識到對上帝與人類所負之責任,願以身為聯合歐洲中平等之一員致力於
世界和平,依其制憲權力制定本基本法。
第一條 
一、人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權力之義務。
二、德意志人民承認不可侵犯與不可讓與之人權,為一切人類社會以及世界和平與正義之
基礎。
三、以下基本權利拘束立法、行政及司法而為直接有效之權利。
第二條 
一、人人於不侵害他人之權利或不牴觸憲政秩序或道德規範(Sittengesetz)之範圍內,
享有自由發展其人格之權利。
二、人人享有生命權及身體不受侵犯之權利。人身自由不可侵犯。此等權利僅得基於法律
干預之。
第八條 
一、所有德國人均有和平及不攜帶武器集會之權利,無須事前報告或許可。
二、露天集會之權利得以立法或根據法律限制之。
第九條 
一、所有德國人均有結社之權利。
二、結社之目的或其活動與刑法牴觸或違反憲法秩序或國際諒解之思想者,應禁止之。
三、保護並促進勞動與經濟條件之結社權利,應保障任何人及任何職業均得享有。凡限制
或妨礙此項權利為目的之約定均屬無效;為此而採取之措施均屬違法。依第十二條之一、
第三十五條第二、三項、第八十七條之一第四項,以及第九十一條所採之措施,其主旨不
得違反本項所稱結社保護並促進勞動與經濟條件所為之勞工運動。
第十八條 
凡濫用言論自由,尤其是出版自由(第五條第一項)、講學自由(第五條第
三項)、集會自由(第八條)、結社自由(第九條)、書信、郵件與電訊秘密(第十條)
、財產權(第十四條)、或庇護權(第十六條之一),以攻擊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者,
應剝奪此等基本權利。此等權利之剝奪及其範圍由聯邦憲法法院宣告之。
第 二十 條 
一、德意志聯邦共和國(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為民主、社會之聯邦國家。
二、所有國家權力來自人民。國家權力,由人民以選舉及公民投票,並由彼此分立之立法
、行政及司法機關行使之。
三、立法權應受憲法之限制,行政權與司法權應受立法權與法律之限制。
四、凡從事排除上述秩序者,如別無其他救濟方法,任何德國人皆有權反抗之。
德國的公民不服從是防止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工人黨復活,
也允許立法限制露天集會的行為方式。
目的解釋是本法序言,體系解釋的結論是第二十條的防衛性民主,
公民不服從只是防衛性民主的方法。
XXXX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1:52:00
也允許立法限制露天集會?哈跟現在大法官解釋相反相反得東西也可以拿出來嘴泡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4-04-06 01:58:00
j3307002怕人被發現德國基本法授權限制露天集會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2:08:00
德國人均有在國會議場集會之權利 無須事前報告或許可而國會議場為室內故不得以立法或根據法律限制之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2:28:00
問題現在大法官解釋同意露天集會只要是臨時緊急就免報備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2:29:00
根本就是架空集會遊行法,以後大家都說臨時緊急就好了德國基本法授權限制露天集會,這會被台灣大法官反對喔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2:33:00
台灣大法官沒有反對立法限制露天集會阿不然集會遊行法是那來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2:34:00
大法官解釋:露天集會只要是臨時緊急就免報備根本就是架空集會遊行法,以後大家都說臨時緊急就好了集會遊行法在最新大法官解釋下已經名存實亡這次解釋令我很失望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2:35:00
集會遊行法已經形同被廢除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2:37:00
我到是樂見其成 非常好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2:39:00
你是吱當然好啊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2:46:00
又在扣帽子 我是站在人民這邊好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2:49:00
當然啊 林某陳某都是站在人民這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2:50:00
USMGTCG更是站在人民這邊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2:54:00
扯林陳也扯太遠 集會遊行是人民的權利 鬆綁限制不好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2:57:00
當然 走路不是人民的權利 回家不是人民的權利 安睡也不是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2:58:00
當然啊 林某陳某都是站在人民這邊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2:58:00
人民的權利 只要有集會遊行 其他人的行路安睡權都應放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2:59:00
所以立院周圍民眾活該倒楣誰叫你們不支持民進黨XD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3:01:00
一碼歸一碼 我沒有要禁止你但你須就防礙安寧這部分負責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3:02:00
該對行路安睡權負責,但要馬英九負責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3:03:00
我50萬人在半夜遊行怎麼可能沒有聲音? 強人所難啊為什麼連德國都要在憲法中加上限制條款 就是要在各種權利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3:04:00
間取得平衡 而不是把集會自由無線上綱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3:06:00
我國憲法也有23條 也有集會遊行法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3:08:00
附近住戶當然可以主張自己權益受到侵害 提告阿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3:09:00
告學生就哭哭說被國民黨指使居民進行政治迫害XD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3:10:00
......腦補程度比我想得還厲害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3:14:00
你看約談衝行政院學生就高喊白色恐怖,這才是腦補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3:16:00
我不是學生學生愛腦補是他家的事 重要是對自己言行負責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3:18:00
你看那些學生也從未替自己的言行負責,都是馬英九負責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6 03:18:00
為什麼要有報備制度?因為政府有責任維持秩序及安寧如果沒有報備制度會發生什麼事?野木瓜學生要在半夜集結5000輛重機在總統府前廣場無預警大遊行,飛狼部隊預先得知準備了三萬大軍先在四方包圍,當晚某個被判敗訴的哭哭中年人正開著油罐車總統府前進。之後發生了什麼事,警察看報才知道。受最大損失的無關人民,等到人都死一堆火災四處燒,再來找負責人提告?真是完美的集郵法。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3:19:00
等到人都死一堆火災四處燒,再要馬英九負責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06 03:21:00
你說得情況有符合大法官718意旨嗎? 自己摸摸LP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3:22:00
到時候臨時集結一堆人又可以佔領立院政院甚至總統府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6 03:23:00
反正最後都是馬英九負責XD
作者: sakura10 (FAFA)   2014-04-06 08:04:00
台灣人民主義共和國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4-04-06 20:14:00
為什麼泛綠大法官不承認德國基本法授權法律限制露天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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