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5日電)反服貿運動有民眾主張「公民不服從」所以阻卻違法。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說,「勇於衝撞就要負起衝撞的責任」。
羅瑩雪中午視察台東地檢署,媒體問到「反服貿」運動外界質疑公民運動觸犯紅線,執法機關好像不太敢觸碰問題。
羅瑩雪說,這是很多人擔心的問題,很多人問她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法律;她要告訴大家,台灣不但有法律,法律也是要執行的,大家要看清楚,界線在哪裡,勇於衝撞就要負起衝撞的責任,而不是任人解釋說違憲就是違憲。
羅瑩雪指出,還有人主張「因為公民不服從所以阻卻違法」,檢察官不應該蒐證。這是非常不符合基本常識的,因為所有的偵查都要蒐證,許多檢察官偵查案件不起訴處分,也都是偵查的結果,才認定不構成犯罪。
羅瑩雪說,並不是偵查就將所有的人當作被告,一定要還原事實狀況才能依法處裡。因此大家先不要有阻止偵查的動作,來妨礙警察執行維護社會秩序的責任或檢察官偵辦刑事案件工作。
她強調,中正一分局衝突事件,檢警已經蒐證中,會依事實認定,所謂事實認定不是以個人說「路過」就是「路過」,名詞不重要,重要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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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