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學生談論到「學運」的事
他說他去年有下載過服貿全部條文還看完了
我問他說 你看懂多少 他說大約50%左右
我說 我沒看完 雖然我是念經濟的
要看完保證不會全懂差不多懂一半(可能更少)
我在思考民主、政治、法治的意義
A.我看完條文了而且幾乎都懂
1.我支持服貿 2.我沒什麼意見 3.我反服貿
B.我看完條文了但懂一半或一知半解
1.我支持服貿 2.我沒什麼意見 3.我反服貿
C.我沒看完條文但有看的懂一部份
1.我支持服貿 2.我沒什麼意見 3.我反服貿
D.我條文連看都沒看
1.我支持服貿 2.我沒什麼意見 3.我反服貿
有趣的是 不管在上面哪種
不都可以適度表達支持/沒意見/反對的意見 這叫民主
不管是否多數人能夠懂條文在講什麼
由民主方式而委託給少數人裁決是否成行 這叫政治
當我能夠找合理管道表達意見 EX.公投、靜坐、連署、請民意代表....等等 這叫法治
超出範圍的 EX.攻佔、強佔、超出申請範圍活動、公然恐嚇....等等 這叫違法
當我看到沒有集合「多數」人的意見
就採取違法行動 試著搏得跟影響眾人贊同的
能否請適當的教師 好好地上一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