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洩] 4/22的衝突事件

作者: KHChiang0710 (江某)   2014-04-24 06:43:30
開始發洩之前
先把4/22的衝突新聞讓大家知道一下
民眾占立院車道 與警推擠衝突
2014/04/22 18:58:58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014年4月22日電)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蔡丁貴號召民眾包
圍立法院並靜坐,警方要求讓出車道,雙方爆發推擠衝突。
傍晚漸漸有車輛開離立法院附近,警方要求靜坐在青島東路上的民眾讓出車道,雙方爆發
衝突,民眾要求確認每輛經過的車輛內是否有立委,再度引發與警方的衝突。
約莫傍晚6時許,警方持盾牌將靜坐民眾往外推,雙方爆發推擠,民眾對著警察大吼「警
察後退」、「警察打人」,警方也回應要求民眾讓車輛通行,中正一警分局分局長方仰寧
也在現場指揮警察。
蔡丁貴表示,民眾會優先讓住戶車輛通過,但必須要管制立委的離場,因為今天的訴求就
是希望立法院做出停建核四的決議,不容許警察掩護立委趁機偷渡離開,且車子一開動,
就很容易傷到民眾,沒有辦法接受此驅離行動。
蔡丁貴說,對於方仰寧配合立委的行為採取譴責態度,他要求立法院盡速做出決議,回應
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的禁食行動,不要傷害林的身體,這是今天參加行動民眾卑微的心願

他希望警察不要為了表現、怕被立委責備,採取強勢驅離民眾行動,他絕對不會屈服,會
做最大努力非暴力抗爭。
我朋友那天非常氣憤公投護台灣聯盟的行為
聽完之後就想在這邊發洩一下
1.
當天衝突的起因點就是公投盟對於車輛檢查進行~無差別的管制~!!!
不管是立委、還是像我朋友這種平凡百姓,一律都必須要通通停下來接受檢查車內成員!
真得很納悶
現在這群人是憑什麼可以去限制其他人的行動自由?
2.
警察開始針對這種情形開始做動作
我朋友看到的情形是警察們形成一堵人牆慢慢地推進
試圖將這群人擠離
毫無意外地
雙方發生推擠
接下來就開始有某些人開始作挑釁
例如高喊警察打人
見鬼了嗎???
一堵警察人牆慢慢推進將這些人擠離現場叫做警察打人喔!!!!!
聽完朋友的論述之後
最後做個結論
這些公投盟的人你們4/22針對立委車輛也就算了
但是其他的平民百姓
你們是憑什麼擋車、攔車
而且還要別人車窗搖下來檢查完才可以過去
X你X臭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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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發洩]文章類別請勿刪除或修改以上範本 並將範本置於文章開頭
未依指示放置視同放棄禁止板友回推之權力)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24 06:46:00
1 你可以不讓他們檢查 他們檢查的行為100%合法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24 06:47:00
2 警察雙重標準 警察對學生糾察隊檢查幸福里民完全沒動作
作者: KHChiang0710 (江某)   2014-04-24 06:59:00
他們哪裡100%合法了啦???要不要說明一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24 07:10:00
你現在去路上也可以叫人拿身分證出來阿 沒人鳥你而已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24 07:11:00
警察也不能抓你
作者: yun3liu (三叔)   2014-04-24 07:15:00
重點是「憑什麼」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4-24 07:35:00
國家會亂 就這些神經病太多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4-24 07:36:00
有人的邏輯完全錯誤,一個人做不到只是力量小,我烙10個人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4-24 07:36:00
壞人的囂張 就是因為好人太沉默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4-24 07:37:00
圍ㄧ個人就可以,但是這是「非法」,懂嗎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4-24 07:38:00
小心最後面要你講台語.不講台語不予通行
作者: gsrr (下五子棋)   2014-04-24 07:38:00
有夠過份,猴子真討厭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4-24 07:52:00
硬擋別人 限制他人行動就不合法吧
作者: flyover01 (想得不可得 情愛裡無智者)   2014-04-24 07:55:00
一樓想必認為讓鄉民檢查一下你家也是百分之百合法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4-04-24 08:03:00
一樓應該是說「強迫檢查」才不合法吧,如果他只是要撿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4-04-24 08:04:00
查然後我們悍然拒絕,就沒什麼問題
作者: bezbol (o.o)   2014-04-24 08:15:00
違憲違法,妨礙他人自由
作者: titanic0107 (cc)   2014-04-24 08:24:00
警察要搜索還要搜索票勒,憑甚麼給你檢查
作者: KHChiang0710 (江某)   2014-04-24 08:36:00
看到某位的邏輯怪異,那我再補充一件事情好了,在這
作者: KHChiang0710 (江某)   2014-04-24 08:38:00
群公投盟鴨霸人員對著車輛進行無差別攻擊的時候,有一臺車輛苦主因為不爽配合他們命令與要求,竟然不准
作者: KHChiang0710 (江某)   2014-04-24 08:39:00
他通過ㄟ,逼得最後這位苦主氣到無可奈何而直接倒車換其他車道離開........X!!!草之百!!!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4-24 08:40:00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打此路過,菲特今晚留下來.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4-04-24 09:37:00
立法院的IVOD就只有這個不能看 是怎樣?
作者: qwehaha (qwe0827)   2014-04-24 10:48:00
警察站在那邊吱吱就可以吵說警察違憲了,公投盟這樣還合法?釋字535去看一下可以嗎,沒水準硬要掰很可笑耶。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4-24 11:05:00
一樓反串啦 你們也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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