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不知道討論車子的意義是什麼?
在這種情況不就是,越不在警察可支配領域,越不在警備車上越好嗎?
你坐在計程車上,被載去哪裡都有非警方的行車紀錄器
車上發生什麼事(刑求辱罵等等),非警方的司機可以出來作證
反而你坐在警備車上,人家對你動手動腳的你才是求助無門吧?
如果原PO打算站在替洪發聲的立場,我是不知道爭執車子是不是警備車要幹嘛?
不坐警備車不是更能保障洪的權利嗎?
就算你跟我說
啊司機有可能收買啊之類的鬼攻防
這樣也就回到原點
也就是警備車和民用車一樣都被警察支配了
那你跟我吵為什麼不坐警備車的意義是什麼?
不要只看丹丹的文章了,那可能會讓你的邏輯變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