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看法是一開始不要搞得太複雜,免得落白癡口實,
雖然再怎麼簡單,白癡都會有毛可以屁,這也沒藥醫。
建議是從總統大選,然後辦理境內的"轉移投票"試看看;
1. 從總統大選,是因為我知道有些毛會找一些鳥理由,
譬如說什麼地方民代選舉、地方首長選舉,那些選民既然沒長期居住在地方了,
有什麼正當性投票???
所以避免和這些毛囉嗦半篇,總統大選總可以了吧???
2. 境內,就是中華民國憲法現行有效統治的自由地區裡面叫境內。
3. 移轉投票 aka. 非戶籍地投票;不等於通信、電子投票。
4. 具體辦法;
讓有投票權的公民、在選舉前半年
(或更短,時間依選委會編名冊的作業時程調整),
自己去向相關單位申請要在非戶籍地投票。
然後投票日當天,各縣市在該縣市特定地點,
開設一個非戶籍地投票的專門投票所。
讓先前有登記非戶籍地投票的人去投票。
然後第一次試辦,中選會那邊要在選舉過後整理出移轉投票的交叉比對資料報告。
免得有重覆投票的情況發生沒發現,以昭公信。
(當然公信兩個字對白癡猴大概沒有什麼意義)
就這麼簡單,讓那些不在戶籍地的人,在外地工作、唸書的人,
都可以行使對中華民國總統的投票權力。
你他媽的民進黨是在擔心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