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1日
香港立法會在開會
議員黃毓民拉布條打斷他人發言
會議主席曾鈺成下令驅逐出議場
曾鈺成尚未動用警察權
黃毓民即自動離席
這是英國人留下來的
紳士文化在議事堂上的傳統
換成台灣
黃毓民一定會衝上去毆打主席
然後高喊「違反民主、多數暴力」
民進黨相信
『少數』+『暴力』=『多數』
也的確如此
民進黨『暴力霸佔主席台』
癱瘓立法院議事
屢試不爽
台灣的輿論也習慣性縱容
『暴力霸佔主席台』
好像這是民主的常態
變態已成常態
這似乎是
台灣流氓文化在議事堂上的展現
但是當『少數暴力』在議場發生
會議受干擾或中斷時
台灣的『會議主席』
為什麼不敢、不能、不願
『驅逐』『暴力議員』出議場?
台灣的立法院還好意思說
是香港立法會的模範嗎?
以上轉貼自蔡正元臉書: http://fdd.tw/xlhs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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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喬家大院的司法關說黑金平在此誰能奈何!
議事可以霸佔主席台
學匪可以霸佔立法院
企圖把他換掉的人剩9.2
台灣的民主居然比一個特區還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