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選北市 竟用替代役男輔選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7:45:59
http://www.nca.gov.tw/web/pg-c-1-view.asp?id=30&gr=0&kw=&pg=19
有關推動實施替代役,迭經反映「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輔助性勤務」執行時之
疑義乙案。
  分類:替代役管理類_重要函釋
  附件:無附件
相關網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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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本部研析說明如下:
一、依立法意旨言:
依據替代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替代役,指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
工作,履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會服務。」,其中指出替代役役男所擔任者為輔助性工
作,定義係指服勤單位之經銓敘合格實授該管公務員,將特定之職務轉給替代役役男,以
協助該管公務員達成行政上任務。而執行該項職務時應符以上要件:
(一)非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公權力。
(二)無獨任或決定之權限。
(三)受該管公務員之指揮、監督、管理從事助手之勤務工作。
此外若勤務具危險性或須由役男獨立完成者,服勤單位需盡監督及照管之責,尤需注意其
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或賠償問題。
二、依適用範圍言:
(一)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所定各類替代役勤務類別。
(二)復參考彙整需用機關之「替代役各需用機關暨役別服勤內容概要表」中之服項目,
得知服勤單位之公務員所從事一般職務,替代役役男皆得以輔助者之身分參與,然仍須受
到前揭第一項之要件和本項範圍限制。即凡無涉於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之勤務,皆可交
由役男不以自己之名義執行,惟須於需用機關之管理服勤要點定其直接勤務(即條例第三
條及實行細則第三條之規定)、需用機關依權責、及服勤單位必要或臨時性勤務,並以不
妨害其合法權益為考量,以杜爭議;若以此為界定工作範圍之基準,依現行法應屬確定。
三、依服勤性質言:
按替代役役男之輔助性工作性質類似公法上之行政助手之地位,縱其執行公務,依刑法第
十條第二項:「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具有廣義公務員之身分,
然其非經由國家考試及格,亦未經人事銓敘合格實授任用之公務員,依法不得獨立行使公
權力,除其非公務員懲戒法適用之對象外,就其所負擔之責任及所享之權利相較而言,亦
不宜使其擁有與公務員等同之職權,以避免衍生出同工不同酬及責任歸屬之問題。
四、復就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與第六條規範意旨比較:
按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於完成訓練後,依其所服之
替代役類別之法令規定,執行勤務。」其中所指『法令規定』,係指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
十條之法規命令,復依同條文第二項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列明其法律授權之依據,
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可知該條例第六條所定之法規命令,並不得
逾越同條例第三條規範之原則及標準,故此兩條並無相矛盾之處。
五、實例(目前部分役別實施原則概述)
(一)服勤單位可否為替代役役男刻職名章,蓋於公文之上,且於役男涉及民刑事責任時
,如何處理?
析答:就機關內部作業事項之簽呈,可由替代役役男用印;至於公文部分係以機關名義發
文,則不宜由替代役役男用印,以避免責任歸屬疑義。另就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之行政
處分,役男不得以自己之名義對外用印行文,而應由其所輔導之公務員以自身之名義為該
行政處分。
(二)交通助理可否自行開立罰單?
析答:交通助理對於交通違規事件,僅得從旁協助拍照、舉證之工作,再交由服勤員警對
違法者處罰,蓋因就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之行政處分,僅有該管公務員得執行,法律無
賦予役男該職權,始能對事後行政救濟有釐清之作用。
(三)環保役役男可否自行稽查開單?
析答:環保役役男就環保違規之事件,亦僅能協助環保稽查員從事採樣、拍照存證等工作
(詳如交通助理)。
(四)交通助理無交警之陪同,自行指揮交通?
析答:對於一般反覆從事,且未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勤務,得由役男獨立完成,就指揮交
通而言,役男亦能獨立完成,故毋須交警之陪同,然負責該交通指揮勤務之公務員須盡其
注意及監督之責。
(五)司法行政役役男已擁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例如司法官、書記官),可否直接從
事同職位之工作?
析答:按替代役役男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僅能從事輔助性工作,雖其具有公務人
員任用之資格,亦不能直接從事其具有資格身分之工作,如可派其擔任法院公設辯護人助
理或法律諮詢輔導等。(內政部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台內役字第○九一○○八○二四一號
函)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4-07-23 17:52:00
為什麼要PO空白文?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23 17:54:00
公務員的義務和責任,講這麼模糊幹嘛?直接說他有沒有適用行政中立法嘛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7-23 17:54:00
樓上 你不會法學嗎,樓上 你能寫公文去問不會寫公文嗎 要不要介紹簡正跟你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23 17:55:00
行政助手又不是授權公務員 胡扯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23 17:56:00
我不用寫公文,反正又不是我要抹黑別人,幹嘛做這麼費工的事情呢?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7-23 17:56:00
你要適用就寫公文去問阿..奇怪 這裡是內政部喔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23 17:57:00
我是回他那段役男只是行政助手XDD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23 17:59:00
光看文字就知道要件有很多處有疑義,1.公司非法定機關2.是公司派用而非法定機關牌用給柯3.該男是否為專任人遠顯有疑義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00:00
啥?這裡的法定機關就是役政署阿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23 18:01:00
看來很多人法學方法都不好,連最簡單的文意解釋都做不到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8:01:00
役政署已經表明了 沒有按照申請規章他是可以撤銷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01:00
所有的研發替代役男都是役政署依法分發的.............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01:00
替代役是政府指派給公司...這樣so哥有沒有看懂法條規定啥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23 18:02:00
4.都研發替代役了,管轄權可能已經移轉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03:00
管轄權轉移?何時轉移了?役政署三年都是列冊管理的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03:00
看不懂法條就乖乖請教別人,別急著當鍵盤大法官來自己解釋法條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23 18:04:00
管轄權移轉XDD 神解釋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7-23 18:04:00
管轄權移轉個屁 一樣是役政署 菜逼巴不要出來丟臉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8:04:00
好像有人以為研替人員就不會被役政署管理 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7-23 18:04:00
轉移給誰?XD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4-07-23 18:04:00
自己的法條自己解 難道臭了嗎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05:00
又突然冒出個行政法名詞....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23 18:05:00
我凹?行政委託就是管轄權移轉阿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05:00
簡單來講,研替的三年你人就是國家的,只是國家借給誰去用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7-23 18:05:00
還笑人沒讀過法學方法 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8:05:00
.....替代役實行條例看一下吧實行條例已經明訂替代役的定義還有主管機關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06:00
頭一回聽到行政管轄權可以移轉給私人公司滴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7-23 18:06:00
役政署管任用役男的公司 公司管役男 雖然委託了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4-07-23 18:06:00
法條一定是按照我的說法來解釋的 如果有其他說法一定是那個人說錯不然就是黨工抹黑我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23 18:07:00
在政黑板上當然只有某些特定群體認定的解釋方法有用嘛
作者: saionepiece (台北李志高)   2014-07-23 18:07:00
其實沒啥差啦 討論這些 看看我們的 連動物園長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7-23 18:07:00
看來政府委託某個公司行號弄標案 也是管轄權移轉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07:00
再白話一點,如果役政署是個派遣公司,把役男派遣出去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08:00
至少比鍵盤大法官自己解釋的好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08:00
柯不是講錯話,是根本用錯人............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7-23 18:08:00
既然管轄權移轉給別人了 那就不用法定役期三年啦反正役政署沒管轄權了 我就拍拍屁股走人不就好了
作者: saionepiece (台北李志高)   2014-07-23 18:08:00
要怪 就怪 各家 媒體 不幫忙 打柯 一直打我們動物園長
作者: saionepiece (台北李志高)   2014-07-23 18:09:00
一個大連王朝 丐幫 可以講 好幾個月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09:00
委託執行不代表連管轄權都移轉給私人公司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09:00
某人不知道在那邊吵什麼,這個板還有最近媒體可沒對連勝文好到哪裡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8:10:00
就說了 顏色正確很重要 有爭議的行為某群人都能生出一海票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10:00
管轄權移轉只出現在行政部門間....
作者: saionepiece (台北李志高)   2014-07-23 18:10:00
這真的好重要呀 不下宇昌 GOGOGOGO 衝衝衝衝衝衝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10:00
不能就事論事,真是可悲。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4-07-23 18:12:00
繼依法瀆職的見解之後 又有行政法新理解囉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7-23 18:13:00
行政法新解釋,鍵盤大法官又一力作
作者: saionepiece (台北李志高)   2014-07-23 18:16:00
別說啦 自己隊友弱 怪誰呀 快點投書藍軍 此事無比重要請他們 多多 打擊 好有用哦 上呀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8:17:00
柯被爆料 有人好急著抓連來護航喔 XDD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3 18:18:00
連勝文自己出包的事情也一堆,你不需要這麼焦急,乖。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3 18:18:00
依法行政委託被委託的單位一樣視為公務員...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7-23 18:49:00
心疼顆顆囉? kerker~~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4-07-23 18:53:00
你來我往的好不熱鬧,接下來就換連囉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8:58:00
替代役還是研發替代役?服勤單位之經銓敘合格實授該管公務員 所以我在科技公司上班也算公務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03:00
你是研發替代役男?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04:00
你不要偷換概念,研發替代役是包括在替代役裡面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04:00
我研替的阿原來我是公務員 ㄏㄏ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05:00
是阿 你是公務員阿.只是你沒有公務員權利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06:00
你現在想出國還得先通過役政署的管制 你以為自己跟公司同事身份[完全一樣]? XD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07:00
阿就等於沒當兵的人一樣 出國蓋個章而已阿 根本沒差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7-23 19:08:00
頗呵 呵呵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08:00
丟給秘書辦就好了 是有不方便逆=3=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08:00
可惜別人不用蓋章 你就是得多跑一趟呢... 科科~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09:00
正常過活 24小時自由 的確身分跟同事完全一樣 沒啥感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09:00
你現在沒感覺 如果出事就知道你跟你同事的區別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3 19:09:00
你知不知道跟你是不是不相干啊 柯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10:00
替代役就是這樣.沒事就沒事,出事是按照公務人員來處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10:00
你可以去柯p競選總部應徵看看會出什麼事啊 XD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3 19:10:00
有人還真的以為不知法律者無罪啊XD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0:00
我是這次事件後對這個很好奇 看到有人解釋法規很好阿 ㄏ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11:00
前面已經有人舉矯正役當例子了.至於你會出什麼事情我就不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1:00
誰有說不知法無罪的 不要這麼容易幫我腦補好嗎XD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7-23 19:11:00
不知者無罪---你當你清朝阿你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11:00
研替本來就具有軍公務員的義務 你有種不幹還會被逼當兵勒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3 19:11:00
連柯P陣營都只能拿他不是在上班時間助選來說 支持柯P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12:00
喔對了 依規定研替是一年只能出國一次 不覺得不方便 只能說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2:00
所以知道的時候很訝異 說了 原來我是公務員ㄏㄏ 這樣而已阿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12:00
不知道最大拉 你們懂了嗎?XDDDDDDDD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7-23 19:12:00
的確 你是公務員,同工不同酬的公務員 董媽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13:00
不知道才能大聲啊 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3 19:13:00
大概連自己是在服役都不知道了 柯柯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3:00
研替出國不是一年一次耶 你可能搞錯了 有分的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7-23 19:13:00
進矯正數時候才發現 忘了買肥皂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4:00
奇怪耶 幹嘛一直叫我不幹 去應徵競選總部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14:00
以他的講法確實是這樣啊 可能連回役的可能都忘光了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14:00
抱怨一下 現在工程師有夠機掰 隨便問一個專業問題就想閃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5:00
回役那種哪會不清楚 看我推文就知道是不了解公務員身分你們真的很愛腦補 然後自己說相聲耶XD除了行政中立 跟出國天數 其餘是有啥限制XDD 根本不影響生活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16:00
加油嘿 反正無知者最大XDD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16:00
反正有人愛拿不知道當令牌 被笑剛好啊 XD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7-23 19:16:00
看我文章就知道啦 他進入第三階段就是勞工了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6:00
而且你以為回役很容易嗎XDD拿令牌擋了什麼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7-23 19:17:00
他公司幫他勞保 我翻手冊也沒有行政中立的問題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17:00
結果你們還是在腦補阿XDD 我只說一句 "原來我是公務員"而已就可以腦補成這樣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3 19:18:00
役政署都講過話了 還要拿手冊說嘴是怎麼回事? XD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7-23 19:18:00
gmoz我支持你啦 同是研替過來人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18:00
回役不容易??!!XDDDDD 我公司都不知回役幾個了XDDD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18:00
手冊上我記得也沒有寫廣義的公務員這問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19:00
結果在說明會的時候有講到我也是研替的 怎麼我就有聽到行政中立的講法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7-23 19:19:00
其實回役蠻容易的 不過公司派他去駐點這也沒啥問題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20:00
只有薪水是公司給的,但是還是歸在役政署的管轄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7-23 19:20:00
那可能我上課不專心吧 大家都在睡覺 你剛好聽到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21:00
回役本來就不是你說要回就回阿 哪有很容易xD大概你們公司是財團大公司 或是不想招研替的公司吧X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21:00
回役是看主管機關要不要回役 我已經退很久了還沒有回役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22:00
呵呵 回役好難喔 阿幹 我公司怎麼回役一堆?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22:00
那就是你們公司不想招了不怕砍名額阿XD看有幾間公司敢這樣浪費便宜的肝XD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23:00
阿你講來講去 都是以公司立場為出發 當然很難囉XDDDD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23:00
不過替代役男基本上也很難被加班,因為公司會被役政署查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24:00
不然哩 回役要役政署跟公司都同意 不然轉調居多阿=3=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24:00
你有種就回役 誰會攔你? 少來那招欲拒還迎拉 看透了拉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25:00
你RDSS板很少看吼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25:00
你擺爛公司不就是會同意?XDDDDD 回役好難喔XDDD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25:00
橘子兄,回役是要役政署通知才能回役,不是說你想你就能回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26:00
那我公司怎麼走了一堆??(挖鼻孔) 公司不能同意嗎?XD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3 19:27:00
那就是你公司的問題居大阿 =3=..我猜可能你公司也不想繼續招了吧XD回役前還有個轉調 真的轉沒有才會回役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3 19:30:00
轉調? 呵呵 你想擺爛沒人能怎樣 你堅持擺爛 公司也會同意你回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23 19:31:00
我那一梯只有發生國被轉調 還沒有回役
作者: hakkacandy (...)   2014-07-23 19:34:00
回役是真的很麻煩啊 不是你想走就走的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7-23 19:52:00
替代役本來就是公務員,你成功嶺一定都在考瞌睡XD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3 20:38:00
研發替代役跟替代役是兩回事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3 20:39:00
趕快去跟柯P說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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