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立法委員行為法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8-19 22:22:57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_print.aspx?Pcode=A0020064&FLNO=7
第 7 條
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
二、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
三、發言超過時間,不聽主席制止。
四、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擾他人發言而不聽制止。
五、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
六、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
七、脅迫他人為議事之作為或不作為。
八、攜入危險物品。
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
一○、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
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8-19 22:26:00
立法委員行為法根本沒屁用 不然科科民還在秋三小
作者: ChoshuArmy (長州軍閥)   2014-08-19 22:28:00
就知道為何當年普魯士軍官團想解散國會了吧XD還有統帥權獨立,看到國會這樣子誰敢給他管?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8-19 22:30:00
黑金平:ZZZZZ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4-08-19 22:32:00
沒屁用但至少還是明文寫出來的標準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9 22:33:00
沒有嚴格的罰則,但是講法治精神的話就要遵守他們愛講民主不只投票,不只多數決;卻老漏了民主也要法治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8-19 22:37:00
吱吱:你有民意支持還會被佔主席台嗎
作者: actin (哦耶!(這是感嘆詞))   2014-08-19 22:51:00
和你看法相同…但身為一個英國控,我拒絕看The Patriot~((離題)
作者: justlazy (.....)   2014-08-19 22:59:00
因為很重要所說三次~~~~~~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19 23:18:00
老梅在片中崩潰的表情值得一看
作者: Hartmann (銀之朔風)   2014-08-20 08:39:00
大推
作者: annie91084 (小豬)   2014-08-20 09:17:00
推。 這是法律沒錯吧?@_@沒有罰則?
作者: AlbertSpeer (德國軍備部長)   2014-08-20 13:33:00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8-20 13:48:00
院長不處罰可以用監察院處理嗎?立法院的權力真的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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