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
黨產這東西是和民主轉型有關
因為以前是黨國一體,黨和國是沒有嚴格區分的
國民黨接收台灣,很多人認為這些日本人搶奪的財產,要歸還台灣人
但事實上並沒有,而是被國民政府接收,收歸公有
人民就對此憤憤不平
因為他們並沒有太多公有財產的觀念,有時候你祖上可以在某地使用收益,就算沒有使用
權,可能也會以為這塊地是你的,但事實上你並沒有產權
皇民們可能不知道,很多台灣人的土地,都是被日本人用現代化的民法體系騙去的
在以往大清律例的年代,台灣人哪裡知道甚麼是德國體系的民法?
光復後,很多人因為拿不出證據求償無門,變成國家欠他們財產
此外,黨國不分的年代裡,黨就是國,國就是黨,兩者難以分割
國家建設,黨有出過錢;黨財務需要,也跟國庫拿過(宋文說蔣中正跟央行拿過三百萬元給
宋美齡,不知道是真的還假的?)
這樣到底要怎算?
要說黨產不當,那應該是民主轉型時
黨庫通國庫,黨產拿去投資,使國民黨成為世界上最有錢的政黨
誰主事的?民進黨當初怎批鬥的?
敢打這大老闆、掌櫃、帳房,再跟我說追討不當黨產
對了,那該死的五百、兩千,我該找誰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