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夜訊8小時 張顯耀笑著離開地檢署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8-29 06: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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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訊8小時 張顯耀笑著離開地檢署
2014年08月29日02:38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承辦檢察官近日調閱張顯耀經辦公文,並傳喚陸委會經
濟處長李麗珍等3處長作證,在掌握張的涉洩密事證後,昨天上午再度傳喚張顯耀到案,
密訊5小時後,懷疑他藏匿重要公文書,檢察官親自帶隊前往張位於大直的豪宅、前助理
陳宏義、秘書張素玲、司機李其政等住處共7處搜索,並以證人身分約談陳、張、李等3人
,檢察官漏夜偵訊8個小時後,將4人請回。
張顯耀被請回後,今天凌晨2時許,帶著笑意步出地檢署,他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因為
今天訊問的內容很多,所以花了很長的時間,大家都辛苦了,因為目前尚在偵查階段,至
於內容部分則不方便說明」。
台北地檢署在上周五(22日)分案偵辦張顯耀洩密案,張為了自清,在本周一(25日)主
動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後遭限制住居,檢察官開始密集偵辦,除了向陸委會、經濟部等相關
單位調閱張顯耀曾經手的公文、密件進行比對,並清查張顯耀可能接觸對象,另外還在深
夜密訊3名陸委會參與兩岸經貿談判的關鍵人物,分別是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
玲、法政處長葉寧出庭作證。
檢調在掌握這些重要情資後,昨天上午通知張顯耀到北檢第三辦公室說明案情,張在3名
律師陪同下前往,檢方問訊近5小時,懷疑張藏匿重要文件。
承辦檢察官陳舒怡當機立斷,兵分2路,一路由她親自帶隊,請張配合前往大直住處進行
搜索,隨後再帶張回北檢偵訊;另一路則由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前往張的助理陳宏
義、秘書張素玲、司機李其政等3名證人共計6處地點執行搜索,據了解,在7處地點查扣
證人筆電、手機,以及近一箱的文件,但檢方拒絕透露這些文件內容為何。(呂志明、張
欽/台北報導)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8-29 07:36:00
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對證據的要求和舉證責任本來就不同不同任命程序取得的公職就行政責任要求的證據程度也應不同,陸委會副主委完全由總統決定,本來有懷疑就可換不用很強的證據,但檢方查的是刑責,適用無罪推定非有嚴格強烈的證據,本就不該任意羈押有些人把兩種責任合一,變成馬怎樣做都有事毫無緩衝..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29 08:15:00
搞不好最後張還無罪喔
作者: sinechen (今夜不是上弦月)   2014-08-29 08:44:00
本來就會無罪,王預期在張顯耀還在行政處分可以處理的洩密就拔掉他了,等真的有刑事層級的洩密就來不及了
作者: ckuser (風建時代)   2014-08-29 10:23:00
等到刑事層級的就太大條了 我寧可他無罪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29 17:10:00
到時候張無罪民進黨跟張又會說是馬政治迫害xd然後司法還張清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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