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氣爆3個月 高市府有條件准李長榮復工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4-11-01 18:49:06
會議結論有兩個,一是李長李長榮大社廠除聚炳烯外的生產線,如鍋爐工場、纖維工場、
及複合材料工場,依委員審查意見修正,提修正報告書,且經委員審查同意後可試運轉,
期間以三個月為限,若運轉得宜,准正式復工。另一結論是有關聚丙稀生產線能否復工,
李長榮則需提送完整丙烯輸運計劃,包括在原有前鎮至大社廠的氣爆管線被市府封閉後,
日後李長榮是要以槽車,或重埋管線方式辦理輸運丙烯,都要仔細說明,由委員審議,確
認無公共危害,才會准予復工。(吳慧芬/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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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我終於看懂了。
「重埋管線」是埋新管線,所以陳菊之前「永不回填」舊管線的承諾沒有跳票。這
真是精妙的語言的藝術...
作者: cowa1312 (你看起來就是綠色的)   2014-11-01 18:50:00
這沒什麼精妙的,一講到錢,大家突然變得非常的理智了連自己之前挖了什麼洞都有辦法繞過去。所以說:"聽其言,觀其行"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1-01 18:53:00
只想問一個 爆炸責任算誰的XD
作者: amemura (BLよりBromance)   2014-11-01 18:54:00
總之不是花媽的XD
作者: cowa1312 (你看起來就是綠色的)   2014-11-01 18:55:00
這時就要開大絕了:天祐高雄! 什麼?責任? 天祐高雄!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11-01 19:04:00
幹 說好不要把那根長長還會出水的放進來的三個月後。 xx志玲: 人家想要惹~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4-11-01 19:08:00
用這種預留伏筆的方式 很符合陳菊的一貫作風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1 19:14:00
另一個陳樹菊阿嬷最近病倒住院了反觀這個陳菊哦...(搖頭
作者: throtle (ghostrider)   2014-11-01 20:00:00
推F大,有時真不知老天要何時開眼處理掉這些下腳料.....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11-01 20:35:00
標準禍害遺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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