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銘言:
這種解釋等於根本沒解釋,你只是說這樣可以"給大家都來參加"而已
但你應該說的是
1.改變現狀對利益相關方(此例中為台北市民)有何好處
eg.捷運票價會降?會嗎?還是搭小黃會便宜嗎?
2.為何要讓更多競爭者加入這個市場,如何證明這些參加者不會損害台北市民既得的利益
eg.為了爭論規則,反而減緩了現行在推的系統整合腳步,而新加入者其實根本沒人用?
3.使用"壟斷"為由攻擊一向廣受好評以及市民信賴的公共服務,是否有正當性
特別是公共服務的性質,能否適用主要使用於市場領域的"壟斷"一詞
畢竟目前的悠遊卡,除了被打成仇富批鬥的目標之外,根本沒有任何不便之處
換句話說,現狀之下能舉出半點"給大家都來參加"的理由嗎?
特別是那個"大家"只是市佔率極低的少數攪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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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台北市民是站在既得利益方的
因為既得利益方的利益,正好就是市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