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roid (嘎)
2014-12-14 12:24:57發達後
棄栽培之恩的落難家族長輩於不顧
拿金主的錢,用自己的名字來賑災
北一女家長會長急難救助金悔捐
自己每天喝上萬元紅酒
救命恩人只送400元紅酒
(不過有可能是為了避開送禮金額上限的規範)
官司和解的小額賠償
不願拿來幫助窮困
高雄氣爆捐10萬,大張旗鼓宣傳
被噓吝嗇後,改捐200萬
但到現在還是沒有任何捐款的證據
為了一顆地瓜,可以刊登大版面廣告
60萬選票卻不願意出門謝票
只有一小格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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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也很少項
有漏掉什麼沒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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