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個跟台北大巨蛋有關的天動說,
是說你有護航遠熊和地下道的問題就有問題,要婉君快點炸了它。
嗯,說到這個護航,好像就跟馬囧有關了。
按照這個網址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說法:
http://0rz.tw/Wwm7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95年4月21日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公布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參與臺北市巨蛋開發案
之申訴審議結果為申訴有理由,臺北市政府依法應另為適法之處置。
工程會表示,遠雄公司(即大都市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為臺北市政府所主辦
「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即
巨蛋開發案)之最優申請人,因臺北市政府不同意其變更協力廠商之請求並嗣宣布
流標,經遠雄公司向工程會提出二件申訴案,均經工程會審議撤銷原異議處理結果。
臺北市政府於收到工程會審議判斷書後,於95年1月9日召開甄審會第7次會議延續會
議,並據該次會議決議,認定遠雄公司變更之協力廠商HOK S+V+E無法取代原協力廠
商日本株式會社竹中工務店。遠雄公司遂向工程會再提出申訴,經工程會95年4月21日
委員大會決議,撤銷原異議處理結果。
簡單來講,
就是馬囧市長一直打遠雄臉,
然後95年以前的中央一直打馬囧臉的概念。
如果一直打遠雄臉的,會被認為叫護航,
那一直站在遠雄那邊打馬臉的95年以前的中央,叫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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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那個地下道喔,
就先不管明明每天走台北各種地下街走爽爽,
卻還能以為20公尺寬一定有問題的常識性問題吧,
按照這個網址裡的風傳媒說法:
http://0rz.tw/LYGHz
但地下連通道經都市計畫審議通過,且依評估可提供每小時疏散7千餘人,另地下
通道已在20年前興建捷運板南線就已預留,如今柯卻考慮不蓋,體育局及交通局初
步認為,地下連通道確實有其需求及必要性,會中會與市長溝通,若堅持不做,仍
需考慮其他替代方案。
簡單來講,這是一個地下道是2015-20=1995年的台北就蓋好的概念。
....怎麼這麼不湊巧,
1995年的台北,跟95年以前的中央,都有一個共同點耶。
這個天動說,還需要繼續說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