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oyecto de Ley de la Memoria Histórica
西班牙在2006~2007年通過的法律:
內容包括否定佛朗哥政權合法性,拆除佛朗哥象徵如銅像、標誌等。
禁止紀念佛朗哥相關活動,並設立特殊機關賠償遭獨裁統治傷害的受害者。
2.
Lustration
1991捷克通過的法律,只要你為共產黨服務過,包括當共產黨的線民
名單將被公開,並不得從事特定行業(法官、檢察官、一定階級以上的公務員、軍人等)
有三十萬人被指控是共黨走狗而受調查,最後有約一萬五千人被法院認證。
類似的法律同樣在德國(兩德統一後)、波蘭(2007)出現。
共通點是他們都在擺脫獨裁統治後立了類似的法律。
這些法律都違反了他們國家過去的法律。
但在他們國家,卻也沒有這麼多人認為這些法律是不應該這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