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還好蔡正元沒被罷免掉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2-16 17:41:39
通篇胡說八道
那我請問一下 立委補選投票率只有三成多
有六成多的人不出來投票
表示這個立委補選投票不值得投? 投這票浪費時間?
沒這道理吧!!
事實上 不出來投的就是棄權 棄權的票就不列入考慮啊!!
選舉投票時 不就是這個精神嗎?
那為何罷免時 卻變成不出來投票的 我們也要去考慮他的意願勒?
罷免投票完全沒有任何懸念 投票時就是要無門檻!!
前幾天趙少康還在那嘴砲 他也是支持50%門檻的
他說選舉時拿到51%支持者的票 罷免時也要超過51%才合理
這根本是鬼話連篇!!
請問 你選舉時拿到51%的支持票 代表你被罷免時 也有51%的支持票嗎??
如果你被罷免時還能有51%這麼高的支持度 那根本不會有人出來罷免你啊!!
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來看!!
四年前有個叫馬小刀的候選人 以99.9%的得票率高票當選總統
但是之後四年 她作奸犯科 殺人放火 貪污瀆職 無惡不作
引起全民共憤 大家決定要罷免他
可是...如果依照趙少康的理論
這時我們要罷免他 必須要有100%的投票率才可以過關耶!!!
馬小刀只要策動0.1%的人不出來投票 罷免案就過不了耶~
這不會覺得很不合理嗎??
民意是浮動的 拿四年前的支持票 來打四年後的反對票
不會覺得時間錯亂 很奇怪嗎??
最合理的方式應該是
用四年後的支持票 來比較 四年後的反對票 才是最合理的吧!!
那最好的方式 應該是要用一套 能讓支持者跟反對者 都積極出來投票的方式
才能讓我們清楚的知道 四年後的支持票跟反對票 各有多少!!
所以 應該要採用相對多數決 無門檻的投票制度
才最能反映出真實的 支持與反對的民意
如果今天有設立門檻
門檻過高時 某一方就會鼓勵自己的支持者不出來投票
這樣不僅因為過不了門檻不能成案
我們也只能知道其中一方的民意 無法得知另一方的民意
但門檻過低時 某一方又會太容易成案過關 也不公平
如果說要設一個中間點的門檻 其實也不公平
因為每一個議題 候選人的狀況不同
很難找到一個對各方 各種狀況下 都公平的固定%數門檻
所以 不設門檻才是最好的 今天不設立門檻 支持的跟反對的才會盡全力出來投票
催出雙方票數的極大化 才有可能知道正反雙方意見的真實民意
如果雙方都積極出來投 今天支持蔡正元的票超過支持罷免的票
大家都沒話說!!
現在會有爭議 就是因為支持蔡的人都不出來投
根本不知道現在支持蔡的民意還有多少
而支持蔡的說 不出來投的都是支持蔡的 或是拿四年前的得票率說 這些都是支持蔡的
這些說法 根本就不客觀!! 不公正!! 也不合理!!
有人擔心 不設門檻 只有一個人出來投就罷免成功怎麼辦?
我覺得這根本就杞人憂天的假議題
會這麼想的不是要出來騙無知選民 就是自己本身就無知
請問 如果只有一個人出來投票 代表甚麼??
代表這個罷免案根本沒人支持關心 沒人認同
那沒人認同的罷免案 要怎麼通過1%提案 跟12%連署這兩關??
反過來說 今天如果能進行到罷免投票這個關卡了
表示也通過1%提案跟12%連署的門檻了
那又怎麼可能會只有一個人出來投票呢??
所以這個論調根本是拿來騙人的假議題 完全無需多加討論!!
而且在無門檻的情況下
其中一方積極出來投票 另一方在擔心過關的情況下 自然也會積極出來投票
這樣才符合罷免投票時 想要明確得知正反雙方民意的 精神
何況 提案 連署 就已經有兩道門檻了 投票根本就不需要第三道門檻啦
因此 相對多數決 無門檻的投票制度 才是罷免制度的唯一解!!!
※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雖然已經針對50%投票率這件事情回過很多次了...
: 但顯然還是很多人不懂不出來投票代表什麼意義
: 不出來投票代表的不是反對、也不是贊成
: 而是"這個投票根本不值得我去投"
: 換句話說就是"這投票議題根本浪費我的時間,所以我連投都懶的投"
: 投票的意義在於議題是否真的具有行使直接民主、投票決定的重要性
: 投票率不足50%代表的就是大部分人根本不覺得這個議題需要投票
: 不管公投或是罷免都是一樣的原理
: 民主社會當遇到有爭議、需要全民直接投票表決的議題時
: 第一層意義決定的就是"這個議題的確是大多數人確認有爭議的"
: 第二層意義決定的就是"這個議題多數人決定是贊成還是反對"
: 但現在很多在吵的人根本就忽略了第一層意義
: 把民主無限上綱去忽略了不投票者的意思
: 主動把其歸類為"贊成"或"反對",這根本是自私的假議題操作手法
: 只是為了達成自己目的的政治操作手法
: 所以我認為,不管公投、罷免、或選舉
: 50%投票率是基本的門檻必須確立
: 所以假設總統大選整體投票率不足50%,那當選人當選應該是無效的
: 因為這代表超過50%的人認為沒啥好的人選所以寧可不投票
: 一個民主社會裡不是只有非黑即白、非贊成即反對兩種極端聲音
: 不投票代表的意義是我們需要開始去思考的問題
: 民主社會裡用極低的門檻去保障投票議題發起者的權利
: 投票議題反對者也應該要有反對的權利
: 投票率低於50%就是反對者的聲音
: 因為他們認為這個議題根本不值得他們去行使投票權
: 他們不是反對、也不是贊成
: 因為這個議題大多數人認為根本連投票的意義都沒有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5-02-16 17:43:00
投過了為什麼還要再投一次 因為少數人要求?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5-02-16 17:45:00
搞清楚選舉跟罷免是兩碼子事了嗎?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2-16 17:46:00
還在硬凹選舉跟罷免是兩碼子事啊 前幾天才打一堆人臉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2-16 17:59:00
很清楚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2-16 18:08:00
推這篇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2-16 18:08:00
連署都被遺忘了 拜託趕快讓我看看綠委到投票階段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5-02-16 18:22:00
你沒辦法叫醒假睡的人
作者: oneyear (mm)   2015-02-16 18:31:00
一堆裝傻的OO以為兩階段聯署很容易嗎?還在那邊騙......
作者: Solidsanke (生命何價)   2015-02-16 19:04:00
別浪費時間在這邊好嗎...偶爾看看沉默多數就好
作者: Kobeeeee5566 (0.0)   2015-02-16 19:06:00
中肯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2-16 19:56:00
為什麼"要罷免他 必須要有100%的投票率才可以過關耶!!!"
作者: toorger   2015-02-16 20:11:00
你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閒?
作者: oscar19 (卡卡歐)   2015-02-17 00:11:00
廢文
作者: chocoboex (肚子肥油三層)   2015-02-17 13:17:00
無腦的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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