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夢到住戶痛罵柯P的真相?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5-03-10 10:33:09
※ 引述《oaz ()》之銘言:
: ※ 引述《AfterEffects (AfterEffects)》之銘言:
: : 化
: : 我是原po,黑特版首po就給你了…
: : 就看不慣既得利益者,明明是房仲還裝無辜啊!我也沒肉搜,就當地住戶認識她,還拍名
: : 片給我看,順手po上來而已…
: : 不是幫忙喊燒的就是柯粉啦,晚安
: 原 po 是『看不慣既得利益者,明明是房仲還裝無辜啊!』
: 這很好
: 那如果是慈濟的內湖保護區開發案中
: 有人說: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的領袖(任職於21世紀房地產)鼓吹大家買當地好山好水
: 請問,對此事你也持一樣的態度嗎?
: 另外,關於法律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你的理解錯了
: (不過你不在意的話我也沒關係,反正有牽扯到法律的不是我)
: 房仲者發名片,不代表你有權可以公佈個資啊
: 你在醫院留資料,然後醫生在電視上看到你,就可以把你的聯絡方式公諸於眾?
: 或者,另外舉個例子:
: 有個房仲平常就在發名片,然後新聞報了好人好事,房仲上新聞了。
: 這時當地居民把房仲的名片秀給你看,你照下來公佈在網路上
: 在這個例子中,你真的覺得你是合理的?
: 這個例子跟聯開案的差別在於:
: 這個例子中,房仲是好人。聯開案中,你覺得房仲是壞人。
: 但法律看的不是這點,法律看的是「你將房仲的資訊公諸於眾」
所以簡單來說就是這樣
某A小姐上新聞哭訴說我身為“住戶”的權益被鴨霸政府侵佔了
結果觀眾B說:欸?他不是房仲嗎?在我們這裡很有名欸?我還有他的名片,然後告訴大
家他其實是個房仲,給大家看他的名片。
這樣也算觸發個資法喔?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3-10 10:40:00
不一定,如果市長還是郝龍斌的話,這邊就會說不違法了
作者: asdpoiuy (Jing)   2015-03-10 10:44:00
吼唷 我不管啦 房仲不能是居民嗎 不管啦不管啦 柯P下台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5-03-10 10:45:00
其實該po不應該放名片的,放中信網站就好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10 10:46:00
推一樓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5-03-10 10:47:00
真相是沒跟當地居民溝通就把出租國宅塞到居民嘴裏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3-10 10:55:00
笑話,我的房子我要租給誰要跟其他住戶溝通?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3-10 11:07:00
那陳小姐不是共購宅的住戶~~有沒有構成詐欺呀?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5-03-10 11:11:00
她應該是有買那邊的房子,所以不構成詐欺啦不過有沒有住在那邊就不知道了
作者: cjepj   2015-03-10 11:14:00
詐欺要件需要有財物受損 就算他假稱自己是住戶也不會成罪吧
作者: jeos (jeos)   2015-03-10 12:21:00
政黑的KMTer說是就是了,這邊就是這樣要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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