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謝票兼管版方針宣告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4-19 03:00:48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版主做出下列事項後,版主即刻免職,由其他版主拔除職位,或是由任一版友依照本版規
: 向小組長以上提請處分。
: 1.版主僅為依據版規對於檢舉做出裁判處分之角色,在非經檢舉情況下主動進行判決處分
: 者,或是主動提出檢舉案。
這部分有問題
依照板主的責任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板主不能主動進行判決 已經違反板務部的規定了
有了第四點 就不建議第一點不能主動
看到第四點 我眼睛就亮了
: 2.版主一年一任且不得連任,任期屆滿而不離職者。
: 3.所有版主皆應經由選舉產生,私自指派版主上任者。
: 4.版主應對所有檢舉做出處分,超過兩個禮拜未做出處分,即視為版主認為檢舉不成立,
: 對檢舉結果不服者得上訴至小組。
: (避免辦藍不辦綠或是辦綠不辦藍的裝死版主)
: 5.增修版規有關於水桶以上刑度之懲處,須由投票表決才可施行。
: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4-19 03:11:00
檢舉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4-19 03:11:00
檢舉姬
作者: pzboy (大頭)   2015-04-19 03:39:00
你就負責檢舉吧 加油
作者: likeway (米)   2015-04-19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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