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赴中參加「朱習會」 朱立倫恐觸法

作者: coober   2015-04-22 23:39:03
赴中參加「朱習會」 朱立倫恐觸法
2015-04-22 19:23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身肩國民黨主席的新北市長朱立倫傳出將在5月3日,率團出席
上海舉行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5月4日將到北京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民進黨團議員
質疑此舉違法,朱立倫在回應朱習會時,則強調行程「還沒有確定」。
民進黨議員沈發惠問朱立倫「未來一個月有沒有出國計畫?」朱立倫回應「現在不是質詢
時間,這不是質詢」沒有直接回答,沈發惠繼續追問,朱立倫才說,「我已經跟大家說過
,還沒有確定的事無法回答」,等於否認朱習會已經定案的傳聞。
沈發惠引用「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六條規定指出,
直轄市長要去中國必須向內政部提出申請,依法只有四種狀況可以去,分別是在大陸有配
偶、在台大陸配偶的四等親屬、所屬機關遴派、進入大陸從事業務相關交流,他問朱立倫
用什麼身分去?
朱立倫還沒有回答,議場內的國民黨議員蔡明堂大聲回答「大陸有配偶啦!」引起哄堂笑
聲;朱立倫則補充說明,縣市長到大陸訪問已經行之多年,一定要按照相關規定;沈發惠
提醒說,朱立倫具有公務員身分,不能跟中國簽訂任何協議,王淑慧也要求朱立倫,務必
要了解法令的內容,遵守法令的規範。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95085
來源:自由
作者: kim (@@@@@@@)   2015-04-22 23:40:00
還好啦 反正點出SOP了 那一切就照SOP來啊~~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2 23:40:00
陳菊?賴清德?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41:00
根據 我的判斷 朱習會前 朱 王 吳 都不會 有動作精彩的 在 五月四日 後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04-22 23:41:00
縣市長明明常去 哪來問題....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2 23:41:00
要有業務交流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5-04-22 23:42:00
朱習會是去中國執行哪項新北市業務阿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4-22 23:42:00
只能DPP賣台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42:00
以黨 主席 身分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2 23:43:00
簡單來說就是直轄市長去中國幹黨主席的事 不符法規吧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44:00
如果 第三地呢????????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2 23:44:00
如果用黨主席過去就不行了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2 23:45:00
幹黨主席的事不符那條法規?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2 23:45:00
直轄市長身份的限制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5-04-22 23:45:00
最快的方法是辭去市長就不會被綁住了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5-04-22 23:46:00
議員第一個問題就問錯了 對朱來說不是出國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2 23:46:00
他是直轄市長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2 23:46:00
他去中國的理由不是為了新北市的業務 而是國共論壇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46:00
如果 在 新加坡 見面 有違法嗎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5-04-22 23:46:00
賴清德是去中國執行哪項台南市業務阿?喊台獨算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46:00
新北市長面對中國國家主席 下駟對上駟 台灣略勝一籌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2 23:47:00
他去陳澄波畫展賴清德有去辦畫展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8:00
感覺朱立倫還沒有資格見習近平?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4-22 23:48:00
可以過吧 用所屬機關就行了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5-04-22 23:48:00
賴清德 不是也去過中國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2 23:49:00
賴清德是去中國辦畫展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49:00
賴清德是去上海做兩岸城市交流 朱立倫是去人民大會堂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2 23:51:00
很簡單啦 你就看對方用什麼名義邀啊 用黨主席就違規啦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52:00
四種狀況裡不包含以黨主席的身分唷 除非是去探親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5-04-22 23:53:00
吱吱好怕朱習會喔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2 23:53:00
超怕,快辦XD
作者: Wilsly (鬼)   2015-04-22 23:54:00
觸個鬼,花媽,賴神?自己覺得豪洨就不用貼上了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2 23:55:00
這名義問題很好解決阿 是有什麼好恐的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2 23:55:00
花媽也是去推銷農特產品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22 23:55:00
很簡單去第三地..不過我可以告訴對岸的領導人會面朱沒有用的..他的政治路已經是末期了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2 23:56:00
此文的假設是賴,陳,皆只單純作城市交流而已,那是否我舉出一項非城市交流項目,賴陳都違法???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2 23:56:00
那兩個人從來都不是用DPP黨務的名義去的啊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58:00
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 <-朱辭掉新北市長 解套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2 23:59:00
那本文有規範黨務的文字敘述?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5-04-22 23:59:00
會舉花媽賴神還自以為酸到人的 也只能呵呵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00:00
朱立倫黨主席如果沒有新北市長的身分 那就不違法了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00:00
你就看他用什麼身份去啊 到時中國會稱呼他是黨主席還是市長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00:00
在人民大會堂會面,是怎樣的業務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01:00
可惜朱立倫黨主席還當新北市長 還是具備公務員的資格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02:00
為何黨主席兼市長就違法???就不是市長???規範在???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03:00
那4條規定看一下吧,別瞎猜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03:00
市長除非是有跟新北市政相關的業務 否則不能進入大陸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03:00
你就是直轄市市長 身份受限制 規定你去中國只能因為市務很難懂?今天你是去國共論壇 請問這是新北市的業務嗎?
作者: coober   2015-04-23 00:04:00
所以要包裝一下 推銷新北市的東西 然後中國要配合買單喔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05:00
新北市長去找中國國家主席 是要談什麼?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05:00
國共論壇,要用哪種身分去勒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05:00
國共農業產品推銷大會嗎XD
作者: coober   2015-04-23 00:06:00
務實一點~ 請2.0回程順便找中國買單一些產品他去講啥我才不關心咧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23 00:06:00
朱:現在是下班時間,我是國民黨主席不是市長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07:00
你在假設朱立倫只有見習這個行程而已?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08:00
請假應該不能規避吧?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3 00:08:00
假設 在 新加坡 舉行 有違法 嗎??????????????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08:00
欸,他不能除了見習之外,順便作城市交流?????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09:00
不不不 是朱立倫還有什麼新北市政活動要在大陸舉辦?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09:00
還是你認為,不管啦!!!朱只能見習不能見其他人,也不準作城市交流啦!?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10:00
所以名義在哪裡?什麼時候變成邀市長了?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5-04-23 00:10:00
國民黨議員蔡明堂大聲回答「大陸有配偶啦!」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10:00
如果沒有公務員限制規範 馬英九早就去人民大會堂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10:00
那就在人民大會堂辦活動啊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3 00:10:00
這應該有sop了 感覺不是大問題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23 00:10:00
朱與中國互動越頻繁 就越是票房毒藥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10:00
欸,城市交流的定義很廣的?!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11:00
你真的沒看懂規定耶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11:00
國共論壇邀市長幹嘛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23 00:11:00
根據經驗來看 國民黨與中國的交流只有自己跟財團在爽台灣一般人民有何理由相信朱立倫這趟不是謀取個人利益之行?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12:00
兩岸城市交流不是握握手/聊聊天就算的唷 有規範的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12:00
欸,點在他今天究竟去大陸有沒有違法?他有城市交流,請問違法在那?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13:00
不過說實在的啦 反正審的是內政部 八成機會不意外會特例解釋XD你可以去看看申請城市交流的規定好嗎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14:00
城市交流不叫市長所屬規範??!!頗喝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14:00
你以為臨時想去就去喔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5-04-23 00:14:00
中國黨也只剩阿共賊爸能給拉衣腳了 不過得順便舔肛跟給捅屁呢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14:00
他現在是市長,要去中國只能那4種條見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15:00
名義都跟你講兩岸經貿交流了 還在那邊城市交流XD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15:00
這次是國共論壇喔,不是城市交流,大家都忘了喔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4-23 00:15:00
那就改法條就好了 KMT不是多數?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16:00
欸,說我條文沒看懂?拜託?1.城市交流不屬於市場所屬業務???2.朱不能去大陸見習,另外安排行程作城市交流?!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16:00
朱立倫辭掉新北市長 以黨主席的身分前往 沒人管得著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5-04-23 00:17:00
在北京"碰巧"遇到習主席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5-04-23 00:17:00
不錯啊其實我覺得朱很帶種,還沒選上就親支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17:00
你安排他的行程??!!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18:00
3.他作出1.2.,你要怎麼說他去大陸違法???!!!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19:00
如果像朱立倫這樣就能去了 馬英九還需要憋那麼久??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19:00
來不及了,名稱已經定了,國共論壇,朱一定要用黨職務名稱過去了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20:00
離題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4-23 00:20:00
這問題 自由幾周前就寫過 只是KMT沒提出回應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20:00
唯一剩下的辦法 辭掉新北市長 以黨主席的身分去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21:00
你既然用市務身份過去 怎麼可能還還允許你做市務外的事?唉……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4-23 00:21:00
修法就好了啊 KMT多數耶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21:00
但是他申請跟規劃可以用市長身份啊?!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21:00
快修法啊,多數黨就是有這個好處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22:00
問題事實上就不是市務啊 有的話早就說出來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22:00
只好動員國民立院黨團 這一週立即修法 請總統公佈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23:00
他是以率領黨團的黨主席身份過去啊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4-23 00:23:00
修法三讀哪有那麼快?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23:00
這是國民黨和共產黨的論壇,要用市長職位過去,你確定?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23:00
我對於條文的理解就是 從事市務可以去大陸。 而不是,去大陸之後只能作市務,其他不能作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3 00:24:00
我倒是覺得還好遵守SOP就好 畢竟這只是形式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25:00
問題是 朱立倫去大陸是辦理哪一項的新北市務?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25:00
那就是申請的名義跟事項不符啊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26:00
法規叫做赴大陸“許可”辦法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26:00
還是有人認為新北市能辦國共論壇?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27:00
新北市政府負責舉辦"國共論壇"?
作者: monkeydpp (test)   2015-04-23 00:27:00
陳菊和懶神去到不想去了吧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28:00
所以我剛開始不就講了,你們抓的這個條文,又沒規範“黨職”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28:00
你說的都是空想 事實就不是如此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29:00
你們用這個條文可以批評,但是朱要去是說的通的,好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29:00
他是直轄市長,要去只能那4個條件說不通的,好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29:00
這個條文規範的是公務員 朱立倫新北市長就是公務員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30:00
因為這是公務人員 直轄市長 當然沒寫黨職……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31:00
我空想什麼???我提出明確的說法,不是?!我提出三點說明了,我空想?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31:00
朱立倫只要辭掉新北市長 這個條文就規範不到他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31:00
對空想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31:00
他限定的就是現任公務員 新北市長 除非朱今天不是新北市長不是指定的公務員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32:00
他是公務人員,新北市長,要去中國,只能代表新北市去不然就是有親人在那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33:00
反正朱今天去絕對去的成,而且不會違法,他只要作好規劃就好了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33:00
所以不存在你所謂兩種並行的狀況 好嗎
作者: vvvi (don't you see?)   2015-04-23 00:33:00
剛好給朱理由來辭市長 選總統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34:00
不然順水推舟,辭市長選總統吧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0:35:00
真的 辭了市長 見了中國國家主席 參選總統 順 順 順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5-04-23 00:36:00
不愧是精算師 找到好理由辭新北市長 順利宣布參選總統 又可完成朱習會 超越馬宗痛高度 一氣呵成 厲害
作者: a86851247 (小宇)   2015-04-23 00:41:00
有一個人生活在平行世界啊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3 00:45:00
這種東西,不難解決啦,辦個市政交流的小活動就有名義去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48:00
問題就是名稱定了,叫國共論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俗稱國共論壇
作者: coober   2015-04-23 00:50:00
2.0:趕快派人把送內政部的文件改名..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3 00:53:00
參考現役軍人出國限制就知道了啦 不過內政部一定放水的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0:57:00
“許可辦法”符合不就可以去了,條文是有規定“用第四種方式去大陸不能從非事業務交流相關?”條文規定符合A可以去,有限制只能做A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0:59:00
國共論壇懂不懂?朱立倫要用新北市市長的身分帶國民黨黨務人員去嗎?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1:00:00
所以朱可不可以去?!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1:01:00
他現在是市長有公務員身份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1:01:00
當然可以!看他行程怎麼規劃!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1:04:00
可以去。行程規劃的問題。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1:04:00
不行去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1:05:00
就跟你講了條規內沒有白紙黑字寫出只能從事新北市業務嘛!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3 01:07:00
那公務人員就能隨便去了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1:07:00
國共論壇當然不是新北市業務,但他也不會因為這個理由就不能去嘛!
作者: gustkai (葛凱)   2015-04-23 01:08:00
好雷我要睡覺了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5-04-23 01:12:00
這還不簡單 先離婚然後再娶一位中國人不就好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4-23 02:17:00
蔡明堂真無恥,國民黨都是這種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7:18:00
如果朱能去 那馬英九早就先跑去了 公務員身分就是不行
作者: davild54849 (心之一方)   2015-04-23 08:33:00
中國國民黨 賣臺不意外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5-04-23 08:42:00
隨便安個業務交流就好啦..還不簡單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8:49:00
問題是一開始就沒安排"新北市相關業務" 急轉彎怕翻車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5-04-23 10:02:00
所以當時賴是用什麼名義去的啊?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10:14:00
台南市政府主辦的陳澄坡東亞巡迴畫展 上海開幕式
作者: onetwo01   2015-04-23 11:31:00
賴去沒見任何黨方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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