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ronCube (反串小釣手)》之銘言:
: 幹!
: 今天最重要的法律觀念,
: 只要是法律沒明文的事情就不能做!
: 今天柯文哲搞那個監視器舉發,
: 活動講什麼法律沒寫不能做所以可以做的荒妙言語,
: 就知道這傢伙跟馬英九一個樣
: 幹,超後悔投給他的,
: 島國三仙跟太陽花學非跟那票法律教授沒出來糾正他的話我看不起你們
: 幹
法律沒規定的事就不能做!
這句話符合邏輯嗎?
法律沒規定你能買東西,那你能買嗎?
法律沒規定你能看電影,那你能看嗎?
法律沒規定你能發廢文,那你發啥小!!
這句話一聽就知道是為反對而反對編出來的爛理由嘛!
法律沒規定的事,你都可以做,代表這些事不違反法律,也就是合法
法律有規定的事,如果是禁止做某件事,那就不能做,如果是一定要
做某件事,那就一定要做,不然就是違法!
請問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沒有規定紅線不能停?
有嘛!那就是法律規定『紅線停車』這件事不能做,如果做了,就是違法
那違法的話,法律又規定什麼?
就是要政府『開罰單』嘛,開罰單這件事是法律規定政府一定要做的事
政府如果不做,就是政府違法嘛!
現在台北市政府不想違法,要積極取締紅線違停的亂象
用街頭錄影機看到違停事實,開罰單還比一般警察當場開更公平
警察看到你違規,根本不用舉證就可以開下去,冤你也得吞下去
綠影機則是清清楚楚給你照下來,沒啥好冤的
總之,與其廢話柯P一堆,不要停紅線不就好了
本末倒置!奇怪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