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DPP:立委過半 立法抄黨產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5-17 04:50:18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依然是,外省黨?政黨組成還要分本省還外省?外省人
: 就比較高貴嘛?又不是日本帝國,他門一樣是人民
: 你說今天是當年不是?可是今天承擔這個問題的就是人民阿
: 今天我門是本省人,百年前哪個不是外省的?除非是從地底蹦出來的
一堆人跑來你家訂規矩, 搶你房子, 能叫「人民組成的政黨」?
: : 討黨產是一回事, 討海外資產放入私人財產是另一回事,
: : 討納粹迫害又是另一回事, 通通混在一起講,
: : 然後挑出其中互相矛盾的地方, 反串來替國民黨護航,
: : 不錯, 這是1129後少數有水準的戰文。
: 是一樣的事情,海外資產入個人一樣來源是不當黨產,資產來源正確與否
: 與所有人無關,相反的我們更應該追究所有人的責任,是否因此從中獲利
: 進行不法事實,沒有甚麼另一回事的
手段、目的、時空背景有差異,
就會導致立法的考量差異,
畢竟現在是要立新法來處理。
: : 我就等你這個, 你還真的咬餌。
: : 1. 白色恐怖的賠償金是用政府的名義發的喔, 不是國民黨的賠償喔,
: : 風馬牛不相及。
: 德國一樣阿
你還是沒搞懂,
我們現在就是要跟德國不一樣。
→ scarbywind: 講難聽點這旗只對國民黨有用,而他是自業自得 05/17 04:31
你讀懂這句話就不會有這麼多廢話。
還是你這麼想跟德國一樣, 可以啊, 現在德國也不是威瑪共和,
那你要不要支持制憲正名?
: : 2. 一個國家裡面可以有很多「政黨」, 但只會有一個「政權」,
: : 所以沒有「政黨消失」才能「對政黨轉型正義」的問題,
: : 他下野就可以了。
: 東德也是有很多政黨阿,轉型正義不限於國家毀滅與否,而是人民因
: 為不滿變更統治者,這個變更不限於國家或是政黨
東德「政權」消滅了, 德國的納粹「政權」也消滅了。
你不要把「政權」跟「國家」混為一談好嗎。
: : 3. 所以什麼, 「耕者有其田」如果有正義問題, 去討國賠;
: : 國賠討不到, 去打官司; 打不贏, 去釋憲; 釋憲不成,
: : 去推動修法。
: : 根本用不到轉型正義, 或是換個角度所說,
: : 你不爽你也可以去推動釋憲、修法, 然後稱之為轉型正義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17 04:52:00
早就過時效了吧..最多只會到國賠吧
作者: durg (........)   2015-05-17 06:13:00
同意,黨產清算問題,在台灣是爲了減少資金上形成的選舉不公例如kmt補助立委候選人一人三千萬好了,就使其他候選人要設法抵消那就一定需要金主,或本身就是金主這才是台灣政治的亂源核心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5-17 06:44:00
反正當出初怎麼抄台灣人的 明年就立法抄回來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5-05-17 10:18:00
台灣本來就還給中華民國,怎麼會跑到你家呢而且別忘記,制憲大會的時候台灣代表有去喔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5-17 16:01:00
現在中國也有台灣人大代表啊 科科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17 16:48:00
中共還有還有國民黨呢,怎麼不順便歸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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