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當黨產條例不能溯及既往?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5-17 14:29:18
※ 引述《yisdl ()》之銘言:
: 我就跟你講不用掙扎了。
: 黨產追討條例,也可以加入
: 若政黨可以證實來源非來自於侵占國產,得以返還
: 這麼簡單還要我教你,憑甚麼當國民黨支持者?
一樣違憲阿,先把你抓了等證實你不是殺人犯在放你嗎?
搞清楚吧你拿的是甚麼法
: 前面人家講一堆了,你不聽我也無法教會你
: 你現在該擔心的不是要不要討黨產,該擔心的是當初賤賣黨產的會被查辦
: 甚麼國發院,三中都有可能會重啟調查
: 未來每一頓飯都會覺得被加了洋蔥~~~
為甚麼要擔心?
我擔心的是那些利用國民黨不當獲取利益的平民全部無罪部用返還資產而以阿
像連戰阿像佃農阿
或是國民黨把資產轉到私人身上要怎麼處理嘛
回去看我的文一篇篇看清楚
不要被我踩到痛腳就亂回
比起查辦我更擔心不查辦呢把那些佃農都查一查把錢還來多好阿
作者: yisdl   2015-05-17 14:30:00
嗚嗚 我的腳好痛 但是黨產還是要討 我難過.....但你忘記禮遇條例是一審有罪就拔掉禮遇 三審返還意思就是不用定讞就能拔除 XDDDD是啊 所以黨產條例 就按照總統卸任禮遇訂定就好惹 XDDD若有誣賴你 那返還即可 就這麼簡單咩XDDDDD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17 14:38:00
為什麼是違憲啊?
作者: Miule (Miule)   2015-05-17 15:18:00
跳針第n篇
作者: pikakami (我買不起徠卡)   2015-05-17 18:57:00
好奇哪裡違憲 想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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