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的本質, 在於根據診斷編碼, 再加上疾病嚴重度等等因子
將一個“編碼“的醫療費用, 給與固定的給付
然而台灣目前實施的編碼系統, 叫做ICD-9
今年要硬上的除了DRG制度外, 還加上一種新的編碼系統: ICD-10
用ICD-9算出來的醫療支出, 是很難完全換算成ICD-10的醫療支出的
因為新的編碼系統包含了很多新的診斷和分類
所以現在要推行DRG+ICD-10, 根本就是非常誇張的玩法!
從事醫療工作越久
越清楚醫療這種事不是把人安上一個診斷, 一個號碼這麼簡單
今天一位體弱多病的病人可能因為A診斷住院
在住院中發生B, C, D, E多種其它醫療問題
人家都來住院了, 我們的DRG制度, 卻罔顧人性和專業, 僅給付A診斷的醫療支出
這是完全不合理的事!
講句難聽點的
會支持DRG的, 就是那些整天只需要看報表的, 醫學系畢業後不看病人的
在他們眼中這些醫療品質和人命都只是一些數字
然而大家不要忘記, 數字的背後是人, 甚至是一個家, 人才是醫療看病的根本!
不要在騙了啦!
醫療就是四個字